衡阳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有哪些条件?

2017-04-14

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一直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话题,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低,公积金异地买房也能够使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得到合理利用。本期购房指南整理了衡阳市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的条件,供大家置业参考。

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衡阳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湖南省内其它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房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近半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贷款的担保必须为所购住房抵押,且抵押物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贷款金额超过15万元且贷款额度超过所购房总价款50%以上的,除以所购住房抵押外,必须增加具有本市户籍且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作为保证人,且该保证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它贷款条件。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工除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还需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及六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并加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按照本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标准确定。

四、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为异地贷款职工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在异地贷款职工正常还款前提下,不影响本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2月24日起执行,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在衡阳市,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的一些条件,供大家置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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