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 2015年8月已施行
2017-04-14
2015年4月,深圳发布了《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从8月起扩大公积金贷款政策覆盖范围,再次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
深圳已于今年8月1日开展异地互贷业务,公积金负责人介绍,深圳开展的公积金异地互贷政策主要包含两种情况:
种情况是“异地缴、深圳贷”,即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工作且缴存公积金,回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只要在就业地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持就业地公积金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深圳连续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不限户籍,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也可合并计算。
第二种情况是“深圳缴、异地贷”,即非深圳户籍缴存职工回户籍地购房,向该职工户籍地的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提是该公积金已落实异地互贷政策),深圳市公积金可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异地缴存职工在深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前,可以先登录深圳公积金网站查阅相关贷款办事指南,按要求将申请资料准备齐全,是异地公积金出具的缴存证明、近1年内缴存明细(缴存流水)等材料,缴存证明样本可在深圳公积金网站下载。材料准备完整后,职工可直接到市住建局公积金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办事大厅申请贷款,无需提前预约。
使用公积金贷款能比商业贷款省多少?
公积金政策的实惠在于公积金贷款的低息政策,按照当前利率,50万住房公积金贷款借30年,相比同期同额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能为借款人节省17万元利息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