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吗?有什么限制

2017-03-31

自建房的使用权以及转让权,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也有一定的规定。虽然是自己建的房屋,但是在转让以及使用上也都必须要合理合法才可以。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关于余杭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吗?余杭农村自建房转让有什么限制?

余杭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吗?

1、余杭农村自建房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余杭农村自建房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要登记申请书;

(二)余杭农村自建房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余杭农村自建房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要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余杭农村自建房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要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余杭农村自建房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要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余杭农村自建房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要其他必要材料。

2、余杭农村自建房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要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4、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余杭农村自建房转让有什么限制?

1、根据新《物权法》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此可见,国家在对宅基地及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上仍然沿用了原先的法律规定。

2、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房屋所在的土地不能依法转让导致在该土地上自建的房屋依法亦不能买卖,这适用的就是在房地产交易中采取的“地随房走”的法律原则。

3、这一原则,具体体现在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1条中。该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4、由此可见,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这些房屋不因新《物权法》的颁布而变为可以依法自由买卖,由于此种房屋的买卖行为违法,致使这些房屋根本不可能办理到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余杭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吗?余杭农村自建房转让有什么限制的一些问题。有时候在农村里面可能一些法制的观念还没有那么强,所以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还欠缺很多,我们需要了解以至于使我们在自建房的房屋转让的问题合理及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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