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法庭辩论战士的技巧
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成为法庭辩论战士的技巧,希望对你有帮助。
成为法庭辩论战士的技巧一:律师如何向法庭出示证据
1.律师想让庭审变得精彩,要把出示证据辩证展示证据;可以将证据举起来,以立体的方式向法官展示,显得更加有冲击力;
2.正如我上次写的:律师在出庭时,不仅有语言的表达,更有肢体的表达;绝大部分律师会边看证据边说,因而没有顾忌周边的人感受,因此,不应将证据放在桌子上,而应该拿起来;并且在说证据是要准确的引用,并且以顺序的形式说出来,让法官知道你说的是那份证据,包括签字和日期;从而将出示证据变成展示证据;
3.证据要分组:有些案件证据份数非常多,如果一一罗列,显得太罗嗦,而通过分组,将其归类,以证明这一组证据证明的具体事项;比如此组证据证明主体问题;案子比较小的,就无需进行分组了;容易让法官接受自己的思路和观点;
4.疑证不举,不利的、不明的证据不要出示,有些证据对谁不利尚不确定,因而可能成为对方对抗攻击自己的理由;当时我在丰台区法院开庭,此证据成为了我的把柄;我对此展开攻击,最终取得了成效;律师在办案中,一定要慎重,对于疑证一定不举;
5.对方为何要补正?因为对方的证据是不合法的;并且依据证据诉讼规则,证据必须在作出具体行政诉讼之前,以及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此补正证据反而更加暴露自己的问题;
成为法庭辩论战士的技巧二:法庭辩论的角度
1.为何李庄的案子能够辩论长达16小时,一方面这与案件的复杂程度有关,另一方面这与律师自身的能力有关;因而律师在办案中,要尽可能开拓自己的思维角度,那么,律师到底有几个角度去发展呢?
(1)从程序上,比如诉讼时效、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是否正确(诉讼请求不能实现)等,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我在大兴区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从叔叔手中买到房子,并翻建,现在房屋面临拆迁,对方的律师提出请求确认本案宅基地属于原告所有;此时,我拿出征地批复的文件,证明此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因为原告的诉请是请求判令土地归原告所有,而事实上,此土地已经收归国有;最终法院直接驳回对方诉求;
(2)李庄案的辩护律师,从实体和程序等方面阐述,因而有很多的可阐述的地方;适用法律进行辩论;
(3)丛生活常识和社会常识的角度进行思辨,某些案件原被告都无证据证明,我们则可以从生活经验和常识的角度进行辩论;
(4)从判例的角度思考;很多律师认为我国不是判例法,因而从判例思考没有意义;但是现实生活中最高院的判例同样有指导意义;虽然我们国家不实行判例法,但是,从此处思维仍然很有突破之处;
2.律师从这几个角度思考,可以寻找自己有利的点就多了,对方不利的点就更多了;
成为法庭辩论战士的技巧三:庭审当中的技巧
1.有些律师很潇洒,有些律师很呆板;怎么尽可能让庭审生动一些,在庭审发言之前需要有提纲,这比写一篇辩护词更好;提纲比完整的代理词要好,因为庭审中读代理词是书面语,因而不够活泼;所以提纲不会让人觉得向法官念稿;
2.从形式上,要灵活运用口语,口语是保证庭审的生动活泼;原告与被告的思维模式不一样,在民事案件中,原告的思维模式在于立,而被告在于破;行政和刑事诉讼中,律师的思维是一致的,律师代理原告实际上是被告的思维,实际上都是一种破;不同案件类型,思维模式也不一致;
3.要围绕庭审争议焦点进行,无论原被告都是表达观点,因而必须围绕此观点进行;偏离方向的话,说的话就没有价值;当被法官多次制止后,自己的心态就会受到打击,因而庭审需要围绕焦点进行;
4.可以引用判例或者权威部门的观点加以说明;法院的判例可能对结果产生影响,律师可以在庭审之前或者庭审之后将判例交给法官,法官有可能接受判例的观点,自己就有可能胜诉;
5.律师可以使用反对规则;反对规则在英美法系比较流行,但是我国没有明确提出而已;
6.律师要准确引用条文,有些法律律师常见,而有些法律律师并不知道;因此,对于相应法条应当极为熟悉,不常见或者陌生的条文要记下来;
成为法庭辩论战士的技巧四:庭审中律师容易出现的问题
1.混淆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侧重点;有些律师想在法庭调查就将所有问题说出来;有的律师在法庭调查都说出来,因而在法庭辩论阶段没有可说的内容;法庭调查侧重于事实,有些东西需要一言带过,在法庭辩论时再说不晚;但也存在一个问题:开始时说的不多,到法庭辩论时,没有机会最终显得律师很被动;
2.在辩论时没有宏观考虑,顾此失彼;有些律师认为某些问题对自己有利,就展开论述,因而暴露出很多对自己不利的观点;
3.辩论有重点,可能时间不够,或者法官不让说,那么,此时庭审就失败了;可考虑先说重要观点,随后再说不痛不痒的观点;但是对于敏感问题,还是要把握说话的时间;
4.要审时度势;有些观点都是依据自己的证据,当对方提出新观点,自己无法应对就显得很被动;要因时因势调整自己的观点;
5.律师不要进行人身攻击;那么,对方进行人身攻击时,自己可以使用反对规则;
6.律师出庭不要故作高深;有些大学教授喜欢讲理论,其实律师是实务性工作,在需要升华时,可以进行理论的拔高;
7.不要过于煽情;因为律师的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法院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如果煽情挑起矛盾,显然法官会对你有意见;
8.律师在法庭上,尽可能说实话,因为说谎话被法官识破,可能对自己产生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