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

2017-03-08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党员干部关于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篇1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第二个学习讨论专题。通过这一专题的学习与交流,我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一致认为必须自觉做到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底线,不断增强道德素养。

底线是做人的基石,是处世的最起码准则。人人心中都有无形的底线,时时制约着人们的行为。近日,习近平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务必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

坚守纪律底线,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员保护好自己政治生命的客观需要。纪律关乎作风,规矩影响形象。对于每一位党员干部而言,守纪律、讲规矩应该成为一种习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守住纪律底线,首要的就是守住政治纪律底线。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经得起考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应当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中华民族崇德尚道。孔子说:“芝兰生于幽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改节。”由数千年中华文明积淀而成的一般性社会公德,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作为人生必修课,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恪守最基本、最朴素的做人做事道德底线,认真对照党章,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努力成为普通大众的道德标杆。

当前,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按照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道德”和“纪律”两大主题,深入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锤炼党性,培养情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更好地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推动三明各项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篇2

7月18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学习会。福州市委常委、福清市委书记王进足主持会议。

学习会上,市委领导紧扣“坚守纪律底线、培育高尚情操”主题,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张帆、胡世才、张永森、陈明俤作重点发言,其他市委常委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纪律和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和规矩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建设的新机制新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放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强调,一要遵守党纪党规。要始终忠诚于党,牢记党的宗旨,把牢政治方向,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等系列活动,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原则办事,真正使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适应,有效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做到不忘党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初心,着力提高干部的自身素养。二要加强党性修养。要按照“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要求,严肃纪律,培养情趣,陶冶情操,努力做到道德高尚、情趣广泛。要立家风、守家门,切实把自己的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好管好,树立起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三要强化问责力度。要带头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敢于执纪问责,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事情,坚决做到“零容忍”。各位市领导要在做好自己的同时,管好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严守各项换届纪律,为市镇两级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篇3

党内制度规矩是党内生活的基本方式,既为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平台与载体,更明确了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与规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

《准则》、《条例》的修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王岐山同志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知行合一,坚守道德高线

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时间的积累,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需要终生努力。《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目标“高线”,但“高线”并非高不可攀,是看得见、够得着的。坚守道德高线,必须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立志为先,坚持“四个必须”。道德高线之“高”在于立志高远,没有高远志向,修不出良好品质。古人云,“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准则》开篇提出了廉洁自律“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要求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的要求,体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其核心在于修信仰、修意志,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思想的总开关,补好理想信念之“钙”,不改初衷、不懈坚守、不变承诺。

修德为本,坚持“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品格,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重要法宝和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毛泽东同志曾要求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修德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体党员在修德上,要联系中外尤其是中国传统廉洁文化,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准则》作为自身政治责任,化为自觉追求,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解决好公私关系、廉腐问题、俭奢问题、苦乐问题,明确廉洁的分界线、把握廉洁底线,筑牢廉洁的防线,追求廉洁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勤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权为民;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安人;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齐家正气,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习惯、一种传统,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示范为要,坚持“修身齐家”。“欲化人,先正己,正己而后化人”。党员是先锋战士,干部是骨干和公仆,都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道德的感召力是巨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坚守道德底线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立标、作示范,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影响和感召身边人和广大群众,实现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

惩防并举,严守纪律底线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条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严守纪律底线,关键在严,惩防并举。

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古语有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一个人心存敬畏,就能按纪律和准则行事,就会坚持慎微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纪律底线,首先要敬畏纪律,深刻认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的道理,深刻认识纪律对党员个人、对党的建设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纪律既是约束又是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严明纪律观念,敬畏法纪,慎独慎微,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

深学细照,明纪守规。心存敬畏是前提,认真遵守是关键。《条例》细化党章的相关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修订版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从原来的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11章、133条、17000余字。《条例》内容丰富,也有很多大家关注的问题,要全面深化学习,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地学、联系实际地学,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照现实中的正反例子,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中,增强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增强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切实以《条例》为戒尺规范自己的思想言行,认真检视,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越雷池一步、不出底线分毫。

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纪律不彰,必然失去防线;规矩不严,必然警示无力。强化执纪问责是严守纪律底线的保证。《条例》中明确强调,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使管党治党开始走向紧硬实,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要求,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杜绝“双面人”现象,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形成强大威慑力,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例,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实践“四种形态”,关口前移。

强化监督,注重预防。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上下互动,强化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势场。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作用,在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问题上形成“热炉效应”。同时,《条例》的贯彻不仅体现在对违纪的查处,更主要的是通过具体相关规定,注重预防,形成一种警示,逐渐形成不敢违纪、不想违纪的氛围,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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