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房屋租赁纠纷案例太容易碰到了!
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租房事件也增加了,随之而来的租房纠纷案例也变多了。多看看房屋租赁纠纷案例学几招,减少租房纠纷。
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房屋产权不明,房东该退租金却不肯退……近年来,因房屋租赁引发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怎样避免租赁房屋造成纠纷,怎样在权益受损时有效维权?小编梳理了2起典型案例,希望能给广大租客提供借鉴。
案例1
案件事实:甲乙双方于2007年3月1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乙方租赁甲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房屋,租期为2年。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直至2007年11月,甲方旅居新加坡,一直未向乙方催收房屋租金,乙方也未自觉地向甲方账户支付租金,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合同到期后,乙方搬离了上述房屋,并且下落不明,结欠甲方租金96000元,物业管理费1787.40元、水费29.5元、电费283.20元、煤气费152.10元、电话费560.70元、有限电视费312元。
审理结果:审理中,由于乙方拒不到庭,本案进行了缺席审理,法院终完全采纳了甲方的证据和观点,判令乙方支付全部拖欠租金和费用11万,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9万。
案件2
案件事实:011年4月15日,原告A出版社与被告B商贸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将其大楼第五层东头出租给被告使用,租期从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并约定租金、物业管理费、缴纳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被告租下室后,自2011年10月起再也没交过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至2012年5月搬离,被告实际欠交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合计101891元,以上费用扣除其押金20000元,还剩81891元。
原告多次向被告催缴上述费用,被告法定代表人陆某以被告名义于2013年12月16日确认欠款金额并出具还款计划。然而,被告始终未付款。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合计81891元,并支付违约金14400元。
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后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合计76891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4400元。
如何避免租房纠纷
1.房东租客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
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同样的,对租房者的个人情况,房东也要验查仔细。
2.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检查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一一列入清单内。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家用电器等发生故障需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3.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