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二手房如何办理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房子,楼房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这也催生了大批二手房市场,抵押贷款无论对于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是十分理智的选择,二手房抵押贷款,一般指消费型抵押贷款、贷款申请人向贷款银行提供相关材料,获得银行贷款,那么在十堰二手房如何办理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十堰二手房如何办理抵押贷款?
1、提交房屋抵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房屋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十堰二手房办理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1)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2)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2、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3、房产的产权证;
4、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后当您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