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2017-03-31

在当代社会,婚姻关系还是比较脆弱的,一旦发生离婚情况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无论是商品房还是自建房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而财产分割一直是备受争议的一个法律问题。如果涉及到产权比较他别的农村自建房,就会更麻烦。那么,昆山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昆山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呢?

昆山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具体案件的处理方式,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姿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了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对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该房产确实巳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4、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否则,女的配偶无权分得房产。同样,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该房产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了,以分割。

昆山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昆山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关于昆山农村自建房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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