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职业道德案例 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案例

2017-03-08

新闻职业道德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行为具有导向作用,对社会风气能够产生重大影响。我国新闻道德状况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且有的已相当严重,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闻职业道德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新闻职业道德案例篇1:

2010~2012年期间,《中国改革报》记者王清机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兼职期间,以建立“中国食品安全报质量监督跟踪单位”为名,违规向山东地区多家食品企业收取所谓“质量监督跟踪单位公告费”;2012年初,王清机违规收取山东省某医院8万元“宣传费”。王清机已被作除名处理并吊销记者证。

新闻职业道德案例篇2:

2010年12月6日《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发表了金庸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2010年12月6日19点07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报道一经发出,有关人士便指出该传闻为假消息。当天深夜,《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新媒体总编辑刘新宇便在新浪微博上承认编辑未做任何审核而草率转发,并真诚接受大家的批评,其本人也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准。

新闻职业道德案例篇3:

2011年7月,《西部时报》记者李静未经报社同意,私自前往甘肃省合水县进行所谓“采访”,期间以青兰高速合水段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为由,煽动当地群众与政府及施工单位对抗,策划并炮制负面报道,敲诈合水县政府13万元。7月下旬,李静等人赴甘肃庆城县,同样以负面报道相要挟,敲诈庆城县委县政府13万元未遂,后敲诈高速公路施工方5000元,敲诈县交通局一条价值5378元的金项链及县国土资源局5件高档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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