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降水施工合同样本

2017-03-24

基坑属于临时性工程,其作用是提供一个空间,使基础的砌筑作业得以按照设计所指定的位置进行。那么基坑降水施工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坑降水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基坑降水施工合同范文一

一、 订立合同单位: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二、 订合同内容:

甲方将长春市 降水工程分包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合同

法》,结合本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经过协商,订立基坑降水施工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工程造价:

4、工期:

5、工程任务及范围:

6、承包方式:实行降水成井,疏干监护,保证甲方正常施工;

7、付款方式:成井后付预乙方 万,基坑挖完土方付预乙方 万,每降水一个月付预乙方 万元用于现场管理及维修费用,余款待降水监护期结束后二十日内一次付清(所有工程款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甲方责任

1、开工前对现场进行清理,达到三通一平,并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地质勘查报告一份,准确成井位置线;

2、对地下地下电缆、电信管道及其他管道标明准确位置,并负

责清理地上、地下障碍;

3、开工前甲方将水、电接入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施工单位要按基坑降水方案及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做好记录;

2、施工单位要保证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完成降水疏干施工任务;

3、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机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其他

1、水电费及水资源费由甲方承担。

六、降水完工后,工程结算款付清协议自然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协议未完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基坑降水施工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工程内容:

1.5 承包方式:

1.6 技术要求: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第2条 工程图纸

2.1 图纸提供日期:月 2.2 图纸提供套数:平面图及基础施工图 第3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3.1 3.2 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2.1 联络甲乙双方单位,协商解决工程有关事宜;

3.2.2 代表甲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2.3 监督现场施工质量;

3.2.4 协调工程生产计划,确定施工变更;

3.2.5 验收签证乙方工程技术资料;

3.2.6 协调工程实施中乙方与有关部门和周邻关系。

3.3 3.4 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4.1 联络甲方、协调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3.4.2 代表乙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4.3 协助甲方现场管理工作;

3.4.4 负责协调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3.4.5 实施现场管理工作。

第4条 工期

4.1 开工日期:月

4.2 竣工日期:月

4.3 其中:打井工期天,降、排水维护日历天数天。

4.4 在工程开工日期之后第基础土方开挖。否则,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4.5 由于风雨等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等非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双方商定的上述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价款的货币形式:人民币;

5.2 合同价款:打井、降、排水及边坡支护总费用为 元(大写: ),其中不包括可能涉及的所有职能部门需交纳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排污费)。

本合同总费用在合同约定工期内一次性包干。

本合同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因市场的物价变动和政府文件、定额变更而调整,也不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审阅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失误而调整。

5.3 如降水工期超出本合同工期,则每一天(24小时)收取的综合费用结算方式附下表:表格中的综合单价包括费用、利润、规费、税金等在内的各种费用,即结算时造价按下面等式结算:超出本合同工期的造价=90×实际抽水井眼数量×延期天数 5.4 本项目降水费用结算总价计算方法为:

结算总价=合同工期内总价+超出合同工期的造价±可能的费用增减。

5.5 合同预算依据

(1)《河北省建筑预算定额(2003)》;

(2)设计与施工方案》。 第6条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具备开工条件之前,甲方支付已方 工程款,在乙方提交 份合格的工程验收报告,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甲方付清其余全部工程款。

第7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保证乙方进入现场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其具体含义及说明如下:

(1)路通:全部施工设备机具和工程材料能顺利进入施工现场; (2)水通:现场有满足降水井及支护施工并符合施工技术要求的洁净水源;

(3)电通:在施工现场提供容量不小于80KW的供电电源;

(4)场地平整:场地地面强度应保证施工设备正常操作和行走; 7.1.2 开工前清除施工场区范围内空中及地下不明障碍物,包括树根、混凝土面层等;

7.1.3 向乙方提供场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及设计要求等有关技术文件和相关说明;

7.1.4 向乙方提供场区范围内各类地下建筑、管线分布图和有关资料文件;

7.1.5 提供足够的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

7.1.6 按有关规范科学管理工程,施工期间及时协助乙方解决有关施工中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7.1.7 按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7.1.8 保护乙方有关技术不受侵害,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及有关文件向他人传播或在其它工程中借用。

7.2 乙方责任:

7.2.1 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保证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7.2.2 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人身机械事故;

7.2.3 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场地整洁,成品不受破坏,及时对邻近建筑和地下管线的保护提出建议措施和要求;

7.2.4 保证全部施工材料和机具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7.2.5 协助甲方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7.2.6 及时向甲方通报说明工程进度及有关情况;

7.2.7 按期完成外业施工和提交竣工资料;

7.2.8 接受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2.9 接受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第8条 违约责任

有违约方承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经济责任。

第9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9.1 本工程发生的意外民事责任,均由引发方负责;

9.2 本工程可能涉及的所有职能部门需交纳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排污费等)均由甲方负责;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0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0.1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其余均为副本,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0.2 合同副本同正本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受法律保护;

10.4 本合同解释顺序:按合同条款排序进行。

甲方:乙方:年月日:

基坑降水施工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包甲方 凯世捷·财富广场项目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现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凯世捷·财富广场项目;

2、工程地点:蒲江县桫椤路上段1号。

3、基坑支护及降水工作概况:基坑支护旋挖桩约4100m(包括A’B’段增设的四根构造桩和A’B’段-0.7m~-6.5m的锚杆护壁施工),桩间网喷约5580㎡,高压旋喷锚索约11382m(在-9.0m锚索位置用两根32a工字钢作腰梁),桩间连系梁约371m;降水井共15个,每个降水井深30m,合计450m,台班按一年计算(超出两个月内不予增补,超出两个月外按实计算台班费用);沉砂池3座,排水沟约400m。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综合总价包干1180万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万元整(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包定位放线;不包括施工用电费用,施工用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承包范围:凯世捷·财富广场项目的护壁及降水工程变更审后施工图中的所有内容;沉砂池及其排水系统的施工,包括施工期间的洗车设备及人工;乙方需做方案深化设计,组织专家审查合格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取水费由甲方负责;变形观测和钢绳锚拉检测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做点及检测并负责费用。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2、开工时间暂定为:月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3、竣工时间暂定为: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之日起,根据本合同确定的施工工期计算。

四、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为护壁及降水工程的综合总价包干费用。

2、本工程的综合总价为一次包干价,完成降水及护壁设计施工图中所有分项工程至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综合总价,含直接费、间接费、机械进出场费用及各种取费、人工工资调增、利润、税金、管理费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

3、降水费用含在本合同包干价内(电费由甲方负责)。

4、本工程降水台班在招标中按一年包干计算的,若乙方超出两个月内甲方不予增补,超出两个月外按实计算。

5、本合同包干总价费用均为含税价。

六、甲方驻现场代表及职责

甲方驻现场代表为,负责合同的履行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本合同内所有的文件变更、洽商签证必须由甲方驻现场代表签字后生效。

负责工程验收、工程款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甲方代表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

七、乙方驻现场代表及职责

乙方指定 为该项目的驻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驻现场代表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生效,递交甲方。

乙方代表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甲方。

八、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审批乙方提供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但甲方无需对该审批承担任何责任;

2、提供施工图纸并组织设计交底;

3、向乙方提供高程控制点、坐标点;

4、协调乙方与其他参建单位的工作关系;

5、组织各项验收;

6、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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