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过户要多少钱?这些费用你都会算吗?

2017-05-04

买了房子后,过户问题变成了许许多多家庭的烦恼,有些人因为房产过户问题东奔西跑到处询问,到头来还是不懂而且浪费了很多的精力。那么买房过户到底要多少钱呢?要怎么样才能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呢?

有下列几项关于房产过户的费用,但各地可能有不太相同:一、政策性收费: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五千元/m2,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一百四十四平方米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规定是卖方交,但是现在买方比较多);营业税:不满五年的购入住宅: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可以免交的是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六元/平方米;印花税:评估价*0.1%;房产证工本费:八十五元;土地证工本费:105元;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如果交易是通过中介的,应支付的中介费: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规定的房屋转让过户:买卖双方投入使用的房地产,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买卖: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契税:1.5%,由买方缴纳;

原来买房过户要交的税可真是不少呢?看完后是不是对买房过户要交的税费感到有些烦呢?其实不用担心。仔细一算其实也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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