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十个行为底线优秀发言稿

2017-03-31

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论断和要求。其中,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大亮点,是对规矩尤其是政治规矩的强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党员十个行为底线优秀发言稿3篇,希望能够帮到你。

党员十个行为底线优秀发言稿篇1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探索立下的严明纪律和规矩,是我党带领全国人民克服种种艰难险阻,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法宝。但是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逾越红线、突破底线,滑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说到底就是淡忘了使命,丧失了敬畏,撂下了担当。

此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行动的准则,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违反、不可变通的底线。党员干部在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应该做到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指出的那样:“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名党员的道德行为都关乎党的形象和威望。所以,党员干部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如此看来,做合格党员,起码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但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绝不仅于此,有些底线是以法律、纪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有些底线是约定俗成的,需要所有党员共同坚守。对党员干部来说,明底线、守底线是一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永无止境的必修课。也就是说,做合格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示自己坚守底线,“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党员十个行为底线优秀发言稿篇2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相当于一个大国的人口数量,管党治党任务极其繁重。作为执政党,我们肩负着带领13亿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艰巨任务。

一要率先学深悟透《条例》。要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深刻领会《条例》,突出执纪特色,自觉转变执纪观念,做到从“以法律为底线”转变为“以纪律为标尺”,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从“突出以治标为主”转变为“注重以纪律治本”,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二要认真履职尽责。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发挥《条例》的“治本功能”,关键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各级纪委要按照党章要求,自觉落实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坚持从严监督,把党内监督融入日常管理中,实现监督“全覆盖、无例外”;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铁面执纪问责,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要严格执纪问责。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进一步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执纪重点。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无论是烽火连天的革命战争时期、筚路蓝缕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时期,我党依靠这种可贵的担当精神,披荆斩棘,破难前行,战胜了不可想象的困难,夺取了史无前例的胜利,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事实证明,党员干部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党和人民的事业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风险考验,要不断取得进步,党员干部就必须勇敢承担起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迎难而上解难题,推动发展建功勋。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碰到困难不退缩,遇到矛盾不回避,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在矛盾困难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急关头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差错失误面前敢于承担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党员十个行为底线优秀发言稿篇3

所谓底线,是人们对人、事、物所能普遍接受的最低限度、最低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守底线。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他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这一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底线思维”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具体运用,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全和严,全是基础,严是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加强纪律建设,必须管住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党组织,不允许有例外。这是前提和基础,否则,扎得再紧的笼子和篱笆都是枉然。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查处的腐败案件从数量上并不少,但是其政治生态并没有多大改观。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忽视了纪律是管全部的,误以为只要处理了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就行了,而放过了其他大多数。这正是造成腐败治理存量难减、增量难控的重要原因。为此,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明确提出,其适用对象是全体党员干部,要管住全党。因此,今后在加强纪律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通过拔“烂树”、治“病树”,打“老虎”、拍“苍蝇”,医小病、治大病等统筹举措,告别“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错误做法,强化整体思维、全局意识,实现纪律和规矩的全覆盖,让所有的党员干部都在纪律的篱笆之内。

明晰有哪些纪律和规矩必须坚持、不得突破。新修定的《条例》明确了六条纪律,最关键的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因为,在所有纪律和规矩范畴里,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对于任何党员干部来讲,不管其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必须牢记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如果说纪律规矩是一条不可以突破的底线,那么政治纪律则是底线之底线。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比如,切不可借个人自己组织的、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类似同学会、同乡会、校友会等活动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的活动。这些规定虽然不是成文的制度,但也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的范畴,需当格外注意。此外,还应坚持科学立法严格规范,把该清理的清理掉、该立的立起来、该细的细起来、该完善的完善起来,认真做好党规党纪与法律规范的有机衔接。

干事业既要靠真理的力量,也要靠人格的力量,还离不开制度的约束。这种制度约束的一个着眼点就是责任建构。建构责任,首先需要明确“两个责任”。各级党委负有抓好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这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要责无旁贷地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发现问题就要去管,触犯法律就及时惩处。纪委负有协助党委加强纪律建设的职责,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能荒废主业而去忙活与监督执纪问责无关的工作,要坚决杜绝出现“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尴尬情形。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责任的落实离不开切实有效的问责,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因此,对于一些难以形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人和组织来讲,还要通过问责来慢慢“倒逼”其将遵守纪律逐渐转化为一种自觉行动。

从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规矩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正所谓“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因此作为党员干部来说,守纪律讲规矩是最起码的行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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