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合同格式

2017-02-15

财产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限期、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对于财产租赁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财产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财产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及附件的名称、数量、期限、单价、押金如下表:

第二条 押金、租金交纳期限和结算方法

1、乙方在提货前应按第一条预交约定的押金,否则不得提货。租赁期满,交还租赁物后,扣除服务费、租金、维修费、赔偿金等费用后,多退少补,及时结算。

2、租用时间超过30天的应按月结算租金,不足月的应按 /每天结算。故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3、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推迟提货或提前送回,按实际租用月份或天数结算租金。

4、预备机械进退场费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 (包含事项:进退场费、安装费、拆卸费、运输费、验收费)于设备机械进场之日付清。 第三条:租赁设备质量标准和交货地点、方法

1、乙方应到甲方指定地点或甲方仓库交接租赁设备,交接时双方应派员对设备及附件进行验收、签字,以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不派员参加验收,视为承认甲方验收依据。 2、退还时,乙方应将设备运送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租赁设备及附件的往返运输装卸费用由乙方自理(该项无第二条第4项内容者执行)。 第四条: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甲方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乙方只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借、转租、变卖、抵押租赁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租赁物返还、租金结清之日终止。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届满前,需要继续使用租赁物,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补交延期使用租赁物押金。双方可在本合同第一条备注栏加注日期、押金、说明、签字视为延期履行本合同或双方重新就延期签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解除合同。

3、乙方期满不延期或随延期不补交租金的,除承担租金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乙方使用租赁设备损坏、丢失的赔偿标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爱护,妥善保管租赁设备,按设备机械性能进行必要保养。 2、设备构件及附件如有损坏、缺少、丢失、保养不当,按下表标准赔偿: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1项规定行为的,除按第四条赔偿外,还应按租赁物价值的20%赔偿甲方经营损失。

2、乙方逾期未付租金,应按欠租金的20%承担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交纳押金,按未交押金部分数额每日1%向甲方承付违约金,直到押金交齐为止,如拖欠不交,违约金算到租金物送来为止。

4、甲方经结算后应将乙方多余押金及时退还,否则,按每日1%向乙方承付违约金。 5、合同订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按租金总额2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财产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财产(含附件和必要的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及质量。

1. 租赁财产的名称:

2. 租赁财产的数量及规格:

3. 租赁财产的质量:

二、租赁财产的租赁期限及交付时间

1、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月日。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在期限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2、租赁财产的交付时间为:月

三、租赁财产的用途:

四、租金及支付

1、租金的计算方式: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

2、租金的支付方式:

3、租金的支付期限:

五、租赁财产的交付

1.租赁财产的交付方式:

2.租赁财产的交付地点:

3.租赁财产交付费用的承担:

六、租赁财产的安装、调试、维修(护)及保养

1.租赁财产的安装、调试由

2.租赁财产的安装、调试的费用由

3. 租赁期间对租赁财产的维修(护)与保养由、保养费用均由 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的变更约定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依法转让,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且该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2.在租赁期间,乙方因其他原因经甲方同意,将租赁财产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使用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3、租赁财产交付时,由于双方或一方需要而变更交付时间、地点、方式的,应协商一致或征得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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