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注册区分

2017-05-16

作为一个精明的个体工商户,就应该知道工商注册有哪些的区分,下面就请看小编为你分享的资料。

工商登记注册区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提请注意:为避免在同行业内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与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建议申请人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企业名称前,先到北京市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查询;

区县工商局名称登记管辖范围: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以外的企业,到区县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四)专业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典当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境外就业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务公司、征信公司、商标代理公司。

(五)西客站地区、首都机场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公司。

区县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以外的企业,到区县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

分公司注册

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母公司需要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1:1复印,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前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提交工商注册登记表格、材料:

所有提交表格或材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照片 5张。

税务登记、领取发票

帐户中应有3万人民币或以上存款。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外商注册

外商在中国设立公司注意事项及相关流程

中国的法律体制和政府机关针对在华投资设立公司,有着严格的要求.与多数国家不同的是,在华登记注册公司需政府指定或授权的代理机构或代理人协助完成.虽然中国的政府机关准许外商自行注册,但注册程序多而复杂,因此通过有资格的专业机构来办理公司注册,可以更省时省事.

同时,对于任何有意向在中国建立公司的投资者来说,即使有专业机构代理注册,也很有必要了解注册的基本流程以及投资和商业种类如何影响公司运作.以下反映了当前所需程序:

投资性质

外商投资者在中国建立公司时,要决定是以实际资本投资的方式来建立公司好还是先仔细地调查市场、建立网络更佳。

对中国市场没有全面了解的外商投资者一般都想先测试一下中国的市场潜力,看看是否值得在中国进行全面运作和投入高额资金。

有经验的、对中国市场了解的外国投资者如果想在中国开展全方位的业务须建立一个合法公司实体。确定要建公司的话,公司形式的选择很关键。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业务所在领域,投资金额,是否有合适的合作者或是此业务领域是否强制性要求有中方合作,另外还有商业的和战略方面的考虑。在金融风险与控制水平下,外国公司更倾向与中方合作,政府对特殊行业的限制政策也会影响公司的投资类型。例如,媒体、汽车和电信行业要求外资公司必须与中方合作经营。

1.1代表处作为母公司在中国的联络办事处,代表外国投资者的利益。代表处可以进行市场调查,发展合作关系和拓宽业务渠道,但是所有的交易包括开发票都由母公司来操作。另外,代表处不能直接雇佣当地劳动者而必须通过政府授权的雇佣中介。代表处没有最低投资金额要求,所以通常不称它们为外资公司。代表处是外国公司在中国建立合法实体的最简单的方式,在中国没有多少经验的外国公司通常都采用此方式。

1.2外资公司最受欢迎的FIE,外商独资公司(WFOE),是由一个或多个外国机构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除了代表处所有的权利外,外资公司还能在中国国内进行业务交易、根据自身需求雇佣当地劳动者。但外资公司根据地区和业务性质有最低投资额限定。外国独资公司越来越普遍,已超越合资公司成为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最热门的形式。

1.3中外合资公司(EJV)是指中国公司和外国公司都有资本投入的公司。投资资本的比重决定中方和外方分别享有的利润和风险。随着外资公司越来越普遍,合资公司形式正在变少,但有些行业外国公司不能独立操作,这时还是要用到合资公司的形式。

在中国,与其他公司合作的存在风险,外国公司和中国公司在文化和商业习惯上的差异往往使风险加大。外国公司最好在双方对业务目标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采取合资公司的形式。

1.4中外合作公司(CJV)也是与中国当地公司合作建立的公司,但双方分摊的风险与利润不是由投入资本决定而是在合作之始双方协商决定的。中外合作公司的形式在1990年中国经济还不是很发达时使用较多。国际公司投入资金而当地中国公司提供设备器材和其他必需品。基本投资章程中往往包括部门特殊规定和各种各样不同的附加规定。不同的行业,法律法规和程序也有差异。

近几年外商在中国投资趋向于合并和收购。在中国合并和收购有很多种选择,包括资产收购和合并。作为外国直接投资的形式之一,建立外资企业的一般法律同样适用于外商收购和合并。

以下是建立外资公司和代表处的一般步骤。这一过程涉及到的国家部门有商业部、工商行政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海关、统计局。

外资公司设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及相法律法规,外商投资办理进出口贸易公司需办理以下程序;

第一步; 企业名称预选核准,准备以下材料;

1、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拟设立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及投资总额;

3、拟设立公司经营范围;

4、拟设立公司名称3个以上;

注:以上材料提交齐全后我公司就可开始办理第一步,第一步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后我公司可编制相关材料,交由客户签字后办理第二步

第二步;在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向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请提交以下材料;

1、投资公司开业证明的复印件(商业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证);

2、投资公司商业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证的公证及认证或个人身份证明(海外公司于当地公证处公证在由中国政府驻当地大使馆认证,香港公司于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再于中国香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原件2份);

3、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资公司于公司开户银行开据的银行资信证明(上有银行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原件)2份);

5、投资公司简介;

6、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拟设立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职务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拟设立公司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设立监事会提供监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董事会成员为方便表决,成员数量为单数较好;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最少3个;

9、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的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权利人公章(若权利人为自然人须所有权利人签字)(2份);

10、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原件(承租方为拟设立公司并由新法定代表人签字)(2份);

11、拟设立公司经营范

在办理第二步时客户需提交以上1-7项及我公司编制相关注册材料(例: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材料提交齐全后15-30个工作日可办理完成

第三步;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约10个工作日)

第四步;在办理完成《营业执照》后向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约1个工作日)

第五步;在代码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完成后,经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15-30个工作日)

第六步;在在工商《税务登记证》办理完成后,向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约5个工作日)

第七步:外汇备案(1个工作日)

第八步:开设外汇帐户及基本帐户(约5个工作日)

开设基本帐户及外汇帐户后,投资方注册资金就可汇入国内

第九步:申请进出口权(约1个月)

第十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材料齐全后约30个工作日)

注:第九步、第十步、可同时办理

第十一步:办理出口退税联系单(5个工作日)

第十二步:办理出口认定(10个工作日)

第十三步:财政登记证(1个工作日)

第十四步:申请统计证(1个工作日)

注:进出口公司需办理第九步、第十步、第十一步、第十二步

服务型公司不需办理第九步、第十步、第十一步、第十二步

生产型企业依据实际从事业务,办理相关部门审批

外商代表处设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经批准的外国企业及其他外国经济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附公司注册登记开办流程图

所需材料;

1、 申请书(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公司信笺纸打印,正本)抬头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 任命书(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公司信笺纸打印,正本)抬头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合法开业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 银行资信证明(正本,由开户行出具半年内有效)

5、 租用办公楼宇的合同(租用期一年以上,原件)驻在证明(原件)指定办公场所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大楼公章)租赁证或户口本证(复印件加盖大楼公章)注:该办公楼应属市外经贸委认可的楼宇范围

6、 拟派常驻代表的简历(正本)身份证件(复印件)

7、 拟派代表二寸彩色照片七张。

8、 首席如是中国人需提交与上海外服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劳动手册

9、 委托书(原件)

10、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11、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申报材料。

注:机构名称要求意译或音译,申请书内容包括该企业简介。

外商代表处设立程序;

程序 取得证件 所需时间

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受理通知书 5个工作日

工商登记 登记证、首席代表工作证 10个工作日

质量监督局申请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卡 1个工作日

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 15-30个工作日

统计局申请统计证 统计证 1个工作日(各个区域有所不同)

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登记证 外汇登记证 1个工作日

注册资本:

外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设立要求外商投资者在国内和国外有个最低限额的资金,称为注册资金。注册公司时,在登记营业执照这一阶段公司必须申报上注册资金额。总投资额通过外商资本与债务的比例显示。注册资金应包括成立外国公司所需的全部投资费用和即将成立的新公司的开支费用。这包括支付租金、工资及采购产品等。外国公司如申明具体资金额但之后不提供,或是如所说注入了资金但之后又撤回注入资金,都是有罪的。注册资金的申报可以证明该公司财政充足。

总投资 注册资金

小于300万 不小于总投资额的70%,最低3,700

300万—1000万 不小于总投资额的50%,如总投资额在420万以下则最低210万

1000万—3000万 不小于总投资额的40%,如总投资额在1250万以下则最低为500万

3000万—3600万 不小于总投资额的30%,最低为1200万

资金注入条款:

货币:美元。

理论上,对于外商投资者来说,大多数小型到中型公司的成立需要的最低资金为3,700美元(3万人民币)。但事实上,这样注入的资金几乎不够任何一个公司初建的费用,为了通过批准,需要投入的资金往往多的多。总的来说,投资金额要视业务范围,销售量,公司规模和具体情况来定。中方当局会根据每个具体的项目个案来决定合适的注入资金。

业务性质

对于外国投资公司,不管是外商独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还是中外合作公司,都必须在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的阶段申明公司业务的性质。公司在中国经营的业务范围和投资金额决定此公司申报的业务种类。以下种类虽不是全部,但代表了在中国的外商投资公司的最普遍的运营方式。其他种类包括:采购中心、研究与发展中心、控股公司和地区总部。

服务性公司

正如其名,外国公司为在华公司提供服务。公司不进行生产或商品贸易。这样的公司有咨询和管理服务公司。

生产型公司

此公司的性质允许外国公司生产商品并在国内或国际上出售成品。生产型企业不需要通过中介便可在国内或国外销售产品并且可以进口生产原料。生产型公司的建立需要更多的证书,因此注册时比其他业务种类要复杂点。

外商国际贸易企业

要建立贸易型外商独资公司,公司须在自由贸易区登记。贸易型外企,在自由贸易区内进口和出口产品,都可免交关税。在中国国内、自由贸易区以外销售商品则需要通过进出口代理机构并且要交纳适用关税。在2005年7月后,自由贸易区内的公司已申请到贸易权,只要是在中国国内贸易可不用通过其他机构。

商业型的外资公司(FICE)

由外资设立的商业型企业在业务活动方面有很大的自由。这些业务活动包括:零售、批发、连锁业务。一旦成立,商业型外资公司拥有进口和出口商品的权利,同时在中国可以不通过中介自由的买卖商品。生产型外资公司可以申请拓宽它们的业务范畴,以获得和商业型外企相当的权利。

自外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便开始与中国政府机构打交道,因此外国公司想要成功建立并运营企业就必须对投资和商业选择有一个清楚的认识。随着中国逐渐按WTO成员国的义务准则来完善自己,随着中国更多的行业领域向外资开放,中国公司登记注册程序仍待改善。

在选择企业登记注册代理机构时,外企须考虑该机构是否了解最近的政策变化、注册过程的透明度和其公司注册的成功案例。一家合适的服务提供者,能引导外国投资者高效的完成复杂的注册程序;选择这样一家合适的机构,可帮助外国投资者较顺利地进入中国市场。

网络虚拟型公司(带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网文为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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