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企业汇算清缴

2016-12-07

2016年企业如何做好汇算清缴啊?看完小编整理的2016企业汇算清缴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2016企业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关键

1、收入的确认。新税法在收入确认上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

2、费用的扣除。新税法在费用扣除上引入了合理性与相关性的原则。

3、纳税调整。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会计报表所列的利润总额是按照的会计制度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利润总额,而是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在收入的计算中,有十几个项目计算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

在扣除项目的计算中,有二十多个项目在会计与税法规定上存在差异。

企业的纳税年度

正常情况: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特殊情况: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终止,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汇算清缴的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6年1月1日至5月31日。

汇算清缴的对象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工作1、汇算。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2、申报。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缴纳。

税前扣除

自2008年两税合并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被废止失效,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铂略咨询为Linked-F会员总结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各个项目和处理要点:

一、工资薪金及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

二、职工教育经费范围

三、劳动保护性支出

四、成本及费用支出管理

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定义

六、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七、运输费用

八、管理费用

九、开办费支出

十、业务招待费支出

十一、差旅费

十二、会议费

十三、咨询费支出

十四、绿化费支出

十五、财务费用

十六、固定资产的“成本调整”

十七、装修装潢支出

十八、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资产

201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如果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比如受冰冻灾害的影响),可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财产损失要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该《公告》第五条还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减免优惠要备案。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按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纳税事项要调整。

目前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很大,在成本费用税前列支方面,税法规定了可以列支、不允许列支和限制性列支等项目,这就要求纳税人逐项审核成本费用项目,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在汇算清缴时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会涉及账务调整和纳税事项调整。账务调整只是针对违反会计制度规定所作账务处理的调整,纳税调整则是针对会计与税法差异的调整。前者必须进行账内调整,通过调整使之符合会计规定;后者只是在账外调整,即只在纳税申报表内调整,通过调整使之符合税法规定。

年度亏损要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填报口径要统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以统一填报口径。主要包括准备金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投资损失扣除、税收优惠、弥补亏损、企业资产处署等系列数据填报,要遵循有关税收法规、财务制度规定,确保口径一致。

电子申报程序要熟练。

在系统安装后首次输入企业信息的时候要仔细填写企业的基础信息,包括企业的行业、经济性质、核算方式即就地缴纳还是汇总缴纳等,这些基础信息都要填写,而且要和税务登记信息即税务局的CTAIS中登记信息一致,才能申报成功。企业在录入数据的时候,每张表格包括主表、附表和财务报表都要填写,没有数据的就填零。特别是财务报表的期初和期末数都要填,而且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不能为零。去年有些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都填零,结果不能打包通过,新开户的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就填写企业开业时的经济状态,记住不能零。在申报表的主表中,如果企业是亏损的,在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栏不能填负数,应该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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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怎样做汇算清缴的

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

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

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

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

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

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

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特别注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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