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业住房补贴政策
深圳市为推动自主创业,为自主创业者提供了住房补贴。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深圳创业住房补贴政策。
深圳创业住房补贴政策:核定要求
毕业学年内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以及须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2、登记失业人员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随军家属5、残疾人
符合以上任一要求的人员,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毕业学年除外),可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证明材料:除身份证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验证证明(技工学校毕业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外还需提供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学年我市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证明;转业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市军转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随军家属介绍信开具的当年度有效。非当年度开具的,需补充提供随军部队出具的证明);复员退役军人需提供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残疾人需提供市残联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各类身份证明资料均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深圳创业住房补贴政策:申请条件
1、已经通过自主创业身份核实,且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2、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3、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4、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满6个月);5、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6、除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注:所有补贴须满足以下要求:1、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2、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3、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4、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五)除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深圳创业住房补贴政策:申请类型
1、初创企业补贴(可申请一次)
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给予初创企业补贴(以同一初创企业申请初创补贴的合伙人或股东,最多不能超过10人)。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以同一初创企业申请初创补贴的合伙人或股东,最多不能超过10人。
2、创业场租补贴(可申请三年)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同时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其初创企业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同一企业按月度补贴。(一)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二)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可申请四年)注:须与就业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净增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4、创业社保补贴(可申请三年)
社保补贴按我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以同一初创合伙企业提出社保补贴申请的,以受理申请时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数为准,后续不能再增加其他申请人。
申请流程及证件资料:条件具备后另行分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