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名下有担保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有很多人为其他人做担保,但是自己又想办理公积金贷款,那么这样的情况下究竟可不可以办理呢,如果可以办理的话,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呢?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来一起具体的了解一下,这样在您需要办理的时候,可以为您省去很多时间的。
重庆名下有担保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1、如果当了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完了,自己才能贷款。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
2、个人也可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在上一次公积金贷款偿还完毕后,次月才可申请二次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从申请到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核心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批手续,加上到银行办理抵押借款手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就随着贷款的发放而自动冻结,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在贷款期间内都不能支取个人账户上的余额,只能在贷款期满后有购、建、修房的方能支取公积金。
重庆名下有担保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1、工作人员表示,可与朋友协商,变更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变更后,不再作为担保人,提取公积金将不受影响。
2、在保证期间各保证人自愿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是不能提取使用公积金的,房产证抵押手续一经办妥后,解除保证人的阶段性保证,便可以正常使用公积金了。对于采取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至少有一名保证人须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
3、另一名保证人为其它类型单位的,保证人及其单位必须在中心信息系统内连续足额缴存三年以上。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中心信息系统内正常缴存;各保证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不得低于借款人借款总额的10%;各保证人预计剩余缴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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