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二手房合同需明确产权 避免合同纠纷

2017-04-13

购买二手房时,除了在签订二手房合同前,要对该房产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外,那么我们在明确产权方面要注意什么呢?

一、三类二手房不可交易

大概有三类二手房是不能出售的,应杜绝买卖。

第一、纯粹不能买卖的(无证、法院查封、拆迁范围、已抵押、与学校教学区不能分割),其中法院查封的房子纠纷危害大,因为被查封的房产大多数是经济纠纷,如果客户将一大笔首付款付给房主,房主用此款偿还银行贷款或用于其他,这时房子被查封而不能过户,房主又没钱还给买方,买房就有可能面临巨大风险;

第二、夫妻双方仅一方同意出售或离异后产权判决不清晰;

第三、同一居所人员未能具结(如继承房屋的所有继承人、子女的父母是产权人,子女未经过父母同意就出售房屋)。

二、迁出户口期限要明确

同时,除了房产方面需谨慎查看之外,户口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在合同中一定要有户口的约定且一定要有卖方迁出户口的具体期限并明确指出原房主迁出的义务,可以在付款方式中保留部分房款特别注明等户口迁出后再支付,或约定一个违约的标准,如晚迁出一天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三、合同涉及票据要保留

签定买卖合同只是二手房交易的一个开始,后面很有可能引发各种纠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种票据,例如收条并注明款项明细和具体时间、补充协议的确认书(双方各执一份)等。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纠纷,当买卖双方感觉风险防范比较困难的时候,建议您还是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去购房置业,在通过中介机构了解房源时,一般中介机构通过会有安排房主、买家、中介一起商谈的环节,向所有产权人索要身份证、物业的复印件,并和原件核实,房产局调档和客户的征信报告检查等一系列的审核。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