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司商标转让

2016-12-27

在泉州的公司怎么办理商标的转让?办理商标转让有什么注意事项吗?小编把整理好的泉州公司商标转让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商标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陷阱

目前的商标实务看,我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只是赋予了商标局对商标转让申请予以核准的权力,并没有同时规定其不当核准行为的责任。由于缺乏对行政权力的应有监督,行政机关往往是有权无责,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的权力几乎不受任何限制,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法律漏洞,伪造商标权人的印章,假冒商标权人的签名,将他人的注册商标转让给自己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骗取“合法”外衣。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他人注册商标后,往往又将该商标转让或者许可给他人,赚取经济利益,而原商标权人却被蒙在鼓里,蒙受着巨大损失;或者向原商标权人索要高额报酬以交换该商标,如果被拒绝就以起诉其侵犯商标权相威胁。如果原商标人以之为被告提起确认商标转让行为无效之诉,他们就逃之夭夭,根本不在法庭上露面,法庭也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材料,这给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带来不少困难。

同时,一些权利人嫌诉讼太麻烦,不仅耗时耗力,还要支付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诉讼支出,不得不忍气吞声接受不法分子的要求,向其支付一笔金钱后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商标转让给自己。一些不法分子也正是看中了商标权人的这一软肋,索要的款项一般也大致相当于商标权人为诉讼所支付的款项,尽量诱使商标权人以支付转让费的方式和平解决。而对那些具有重要价值或者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他们则狮子大开口,索要高额转让费。

商标转让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5、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6、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转让规费

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如何避免商标转让合同纠纷

(一)商标转让应以公众不致发生误认、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为条件。商标权的转让是商标脱离企业而转移,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引起公众的误认,因为在公众的印象中商标是与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企业联系在一起的,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将不予核准并驳回申请。

(二)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这是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

(三)合同应当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商标权转让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签约日期和地点等;2、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名称;3、已有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状况;4、价格和支付办法;5、受让人保证商品质量的约定;6、合同中止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 7、违约责任;8、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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