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节能改造请示范文大全
节能就是尽可能地减少能源消耗量,生产出与原来同样数量、同样质量的产品;或者是以原来同样数量的能源消耗量,生产出比原来数量更多或数量相等质量更好的产品。下文是关于办公室节能改造的请示范文,仅供参考!
办公室节能改造的请示一
区政府:
十一五期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经我局五年的努力工作下,我区较好的完成市下达给我区十一五节能降耗指标任务,从今年开始,我国进入十二五时期,国家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市为了较好的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任务,从今年开始加大对节能降耗工作的力度,增大对各县(区)节能降耗工作要求。到目前为止,市局布置我局工作是有效监控我区二十个工业企业、十家商贸企业和二家机构节能监察。工作量大,主要有三十二家单位的用能计划、能源消耗分析、节能措施及能源审计、节能考核等多项工作。同时,市局又布置我局对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能源消耗的统计。仅上述工作,就目前我局在岗人员难以完成。
节能降耗工作目前是我局的主要工作任务,不仅涉及到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在县域经济考核中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从其它县区来看,大部分县区政府在经贸局都设立能源股(不少于两人),并且从去年底开始,有几个县在原有节能股的基础上又成立了节能监察中心。我区在全市七县三区经济总量和耗能问题排在前,辖区内高耗能企业多,而新投资的等项目又多是高耗能企业。总的来说,我区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是非常艰巨,因此,为了做好我区节能降耗工作,完成我区十二五节能指标任务,我局请求区政府新增两个人员编制,设立能源股,专职负责有关能源工作,同时请求区政府将今年的节能经费增加到五万元。
妥否,请批示。
春江区经信局
二0XX年四月十九日
办公室节能改造的请示二
区政府:
今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我局作为这几项政策实施的牵头单位,协调财政、工商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家电下乡,截止11月30日,在我区备案销售网点72家,销售产品4335台,销售额达913446元。
自3月1日我市开展家电下乡以来,我们承办了“浈江区家电下乡启动仪式”,发放家电下乡宣传册20XX余份,6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11月份开展了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做到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同时,我们还协调落实家电下乡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向社会公告,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及流程、销售企业及网点进行公示等,并深入基层调研,检查规范市场,了解实施情况。由于今年开展了这一系列新增的工作,我局垫支了大量的经费,年度预算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申请家电下乡专项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途是:会议费、宣传费、办公费、下乡检查费用。
今年9月26日,我局又相继承办了浈江区家电“以旧换新”启动仪式和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家电“以旧换新”,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目前,我区家电“以旧换新”备案销售企业6家,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5000多台,已审核以旧换新补贴凭证20XX份。待审核还有3000多份,由于工作量十分庞大,使得我局工作日趋严峻、特别是办公设备陈旧不堪已不能满足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和审核工作需要,根据《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中“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家电以旧换新窗口设立、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相关单据印制及必要的设备购置等,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的精神,现申请服务窗口办公设施费4万元,用于窗口购买电脑、复印机、耗材及办公用品等;
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是当前及以后几年经贸、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政策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申请解决各项工作经费共计7万元。
特此请示
春江区经济贸易局
二〇XX年十二月十八日
办公室节能改造的请示三
新乡市发展改革委、新乡市财政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XX〕1847号)和《关于报送20XX年河南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新乡市金博尔陶瓷有限公司年利用10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建筑陶瓷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新乡市金博尔陶瓷有限公司年利用10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建筑陶瓷项目总投资1080万元,依托公司现有年产700万平方米高档内墙砖生产线,部分原料改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煤矸石、石英尾矿(砂)、卫辉废土等废弃物和废素坯(粉),根据各种原料所含不同的矿物成分通过微机控制、科学配比,经化验精选、球磨、喷雾干燥、压制坯体、素烧、施釉、釉烧、包装等工序制成成品。改造后年综合利用煤矸石、石英尾矿(砂)、卫辉废土等废弃物和废素坯(粉)8-10万吨。年预计减少耗电量40万千瓦时,年节煤3500多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
经辉县市发改委及辉县市财政局初步审查,该项目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改造,不需新征土地,部分设备已定购,项目所依托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证照齐全,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资金来源能够得到保证,已具备建设条件。现将有关材料呈上。
当否,请批示。
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辉县市财政局
20XX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