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自留地被征用能得到补偿吗?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当今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国家和政府加强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力度,因此农村征地的情况变得越来越多了,而农民们更关心的无非就是最新的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怎么个情况。那么舟山自留地被征用能得到补偿吗?赔偿标准是什么?
舟山自留地被征用能得到补偿吗?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
舟山自留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2、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3、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4、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5、安置补助费: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6、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才制定以上补偿标准。以上就是有关舟山自留地被征用能得到补偿吗?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的介绍,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