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网上报税流程方法
地税系统是我国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地税机关工作人员是我国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者,是组织地方税收收入的中坚力量,其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地方税收工作的质量,影响着地方税收事业的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税网上报税流程方法,希望你们喜欢。
地税网上报税流程方法
地税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扣缴)以及房产税(一般按季度)土地使用税(一般按季度)、印花税(购销合同是按月、运输合同(随时发生,随时月报)、借款合同(有则报,无则不报)、帐簿按年、记载资本帐簿(第一次有实收资本,以后包括资本公积随时增加随时申报)等,也都可以签订网上申报协议,用帐户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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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就是利用互联网这一先进的科技手段,由纳税人利用客户端软件填报各种报表后,传送到税务机关数据接收端进行申报的一种方式。
(一)办理程序
1、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定《一般纳税人或查帐征收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税款划解协议书》后,取得远程网上申报企业资格。
2、纳税人利用客户端填报纳税申报表及其他附列资料,利用互联网将数据发送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接收到纳税人的数据,征前审核通过后,进行税银联网实时划款。
3、申报结果成功后,纳税人就可以随时到开户行取得当月的《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二)注意事项
1、纳税人实际申报日期为税务机关CTAIS收到的电子申报信息时间;申报内容为税务机关CTAIS实际收到的电子申报信息为企业申报内容;税款缴纳日期为银行实际划拨日期。
2、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向税务机关发送电子申报信息的同时应在税款缴纳专用帐户中存有足够缴纳当月税款的资金。申报时系统进行自动审核,当纳税人帐户存款余额小于应纳税款时系统会提示错误,申报不成功;纳税人申报或银行扣款成功时,系统为纳税人提示申报结果信息,纳税人完成税款的申报和缴纳。
3、纳税人远程申报纳税成功后,应到银行索取《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加盖收款银行印章、银行经办人印章作为纳税人完税凭证和税务机关征税凭证。
广州地税的机构概况
1999年广州市财政、地税机构分设,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于当年2月8日开始独立运作, 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下属的副厅级单位。现行体制按照“登记、征管、稽查”三大系列设置机构,设有1个登记分局、10个区地税局(其中广州开发区和萝岗区地税局、广州南沙开发区和南沙区地税局均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和2个县级市地税局、6个稽查局和1个纳税人服务中心,共计20个基层单位;市局机关设13个处室和2个中心(事业编制)。
全市地税系统总人数4847人,其中在编干部3131人,编内合同工121人,编外合同工844人(前台协税员577人),离退休人员728人。在编干部中,男女比例为51.7:48.3,2007年平均年龄38.89岁;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有300多人,本科学历人员2100多人,硕士、本科、大专以上人员分别占干部总数的9%、62%;全系统40%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45%的科级领导干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员达到210多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2个税种和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等8个费金。截止到2007年底统计经管广州所辖10个区、2个县级市和3个国家级开发区的纳税人(不含临时登记户)48万户,其中企业25万户,个体工商户23万户。
广州地税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信访、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的管理,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税收调查研究、办公自动化、保密、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
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地方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审核重要的税收规范文件;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指导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法制工作;负责税政理论研究;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地税部门的税收普法教育;协助执法资格认证;指导本市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
税政一处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税收的管理协调工作;研究并执行国际间反避税措施;指导地方税务部门的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和协调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税政二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处理;办理和协调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规费管理处
负责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堤围防护费、交通建设附加、社会保险费等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和协调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的具体事项。
涉外税务管理处
职责同税政一处
征收管理处
指导、监督、检查和处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执行税收征管政策法规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征管体制改革,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指导税务登记、申报工作、属地征收和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税发票的印制和管理;负责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计划统计处
贯彻执行全市地方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编制全市地方税收收入长远规划和近 期计划;编制、分配和调整年度地方税收计划以及检查、督促、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总分析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监督检查地方税务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地方税收票证的印制、使用和管理;指导地方税收计划统计工作的开展。
财务管理处
管理地方税务部门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执行税务部门财务制度,审核汇编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划拨。
人事处
按权限或授权负责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机构编制、干部考核任免、人员录原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出国(境)人员政审。安全保卫、专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日常工作。
教育培训处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出国(境)培训和学历、素质教育工作;组织各类业务知识、技能考试;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宣传教育、党建、机关党务、基层建设。共青团、工会、妇女、统战、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监察室
负责对地方税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负责税务执法监察;检查处理行政违法纪和税务执法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在。离任审计;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信息中心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行政单位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纳税人服务中心
为纳税人提供地方税收、规费征收的政策法规咨询,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指引服务。宣传税收法规政策,策划、组织税收宣传活动。受理纳税人对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承办对举报人的奖励。受理纳税人对本地区地方税务系统各部门、税务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对受理转办的纳税服务事项进行督办。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
负责广州市区(不含花都、番禺区、广州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范围内的地方税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管理,指导、协调花都、番禺区、广州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和从化、增城市地方税务局的税务登记工作。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越秀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下同)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海珠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荔湾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天河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白云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黄埔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黄埔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稽查局
负责全市范围内地方税务(含内、外税)稽查工作和有关规费稽查工作;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重大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计划、总结和情况汇总;对各稽查局及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稽(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负责与工工公安、检察、法院、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业务联系。
第一稽查局
负责对全市(不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广州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经管业户)的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缴纳情况的稽查,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外税收税务案件及办理涉外税收刑事案件的移送工作。
第二稽查局
负责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及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三稽查局
负责海珠区、黄埔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按照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及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四稽查局
负责荔湾区、白云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按照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以及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五稽查局
负责天河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按照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和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花都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番禺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