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商转公贷款受理银行增至11家 流程是啥
2017-04-01
之前,我们曾为大家介绍过太原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银行已有5家,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
然而,截止目前,太原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银行又增加了6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
也就是说,2月3日之后,太原缴存职工可向11家银行申请商转公贷款。那么,商转公贷款具体如何办理呢?
1、咨询
在申请前先向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具体手续,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准备相关资料。
2、 初审
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确保文件上的签名真实有效。
3、担保
申请人初审通过的,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其持相关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4、签约
申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业贷款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
5、录入
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在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申请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6、复审
受托银行复审人员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7、终审
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
8、登记
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申请人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业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