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物业新规:业委会可提前终止前期物业合同
2017-04-17
日前,武汉市房管局出台新规,已经交付业主居住的新小区,业主委员会如果对前期物业公司不满意,可在交付日起3个月内提出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一般来说,小区在交付前三个月就得有物业公司进驻。按照武汉市的规定,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必须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签合同,但进驻费用却由业主承担,矛盾就在这里,很多业主对物业服务水平并不买账。本次武汉出台的《招标文件示范文版》(征求意见稿)明确给予一定期限内的业主权限,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不用等到合同到期。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
前期物业服务指的是在业主和业主大会尚未成立前,开发企业为了完成正常的住宅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
1、帮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
2、向业主发放《业主手册》,帮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各种规章制度,如车辆停放,装修管理规定,物业保修规定等内容。
3、物业需根据有关规定向业主预售物业费或者车位租金。
4、业主有办理个人事项,需物业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文件,物业需出具相关证明。
5、业主入住和装修管理。业主登记入住和装修是前期物业的重要工作,这一环节容易引起纠纷和投诉,物业公司需要在入住前针对这两个问题制定好计划,并公布执行。
6、前期卫生管理。前期物业管理中,卫生保洁尤为重要,由于装修较为集中,垃圾集中倾倒,小区始终在一种脏乱差的状态。小区物业必须抓好装修垃圾的集中堆放和清运,减少扬尘污染。
7、安全管理。前期物业工作的重点也包括安全管理,由于装修集中进行,进出小区人员多而杂,而且小区的监控和门禁系统可能尚未启用,需加强巡查,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