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保障部门在哪?保障房是在该部门申请吗

2017-05-10

保障性住房的数量比较少,所以大家申请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的。大家在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时候需要先提交资料,只有满足了相关的条件,才可以进行保障性住房的申请。那么,宁波住房保障部门在哪?保障房是在该部门申请吗?

宁波住房保障部门在哪

据悉,没有专门的住房保障局,应该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前简称建设局,现在简称住建局。下面有专门的部门管住房保障。鄞州区住建局,在惠风东路278号,鄞州区政府东面。

宁波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法律、法规、规章;

2、草拟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相关管理办法;

3、制订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资金管理及销售管理工作;

5、组织建设项目代建设开发单位及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

6、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以及协调项目竣工交付工作。

宁波保障房是在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吗

保障性住房是在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申请的,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满足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1、申请登记: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

(1)街道组织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2)区县复审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4)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保障性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由此可见,保障性住房还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的。保障性住房更不是随便就可以申请到的。是政府为了解决贫困人群的住房需求而设立的。所以保障性住房的数量并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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