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怎么写?出售有什么限制

2017-03-31

自建房是咱们二手房市场中的一员,但是严格来说,涉及过自建房买卖交易的朋友是比较少的,毕竟自建房在农村比较常见,但是在城市却是比较少见的,因此,对于这种类型的房屋买卖,很多朋友都不是很了解,那么汉台区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怎么写?出售有什么限制?

一、汉台区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购买汉台区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汉台区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汉台区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汉台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汉台区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汉台区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二、汉台区农村自建房出售有什么限制?

众所周知,汉台区农村房屋是建立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的,而汉台区农村村民对农村宅基地仅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这是由我国集体土地所有制所决定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严禁汉台区买卖农村宅基地。而对于其上的农村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法理逻辑,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汉台区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汉台区房产;

3、该转让汉台区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汉台区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

汉台区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怎么写?出售有什么限制?虽然自建房是咱们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允许上市交易的房屋类型之一,但是现实生活中,想要将自建房拿上市交易,也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上述介绍到了几个必须的条件,大家不妨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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