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前三分钟演讲小故事

2017-06-02

玩得酷靠得住的我们,上了演讲台怎么能怂,不就是即兴的课堂演讲吗,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大学课前三分钟演讲小故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课前三分钟演讲小故事篇一

南方的夏末,天空微露淡蓝的晴,想起初遇你的瞬间,心底便是这样,安宁,纯粹,饱满以及隐忍。你从人群的尽头望向我,眼睛里晃动着臧蓝,那是一层水做的壳,薄而透明。

这就是南方,这里阳光充足,空气里充满水仙花的香气,海岸线在氤氲着的花香中宁静,细碎的流沙绵绵地诉说着对海水的倾慕,归巢的鸟儿趴在浅水岸边,哼唱着夕阳。

(一)她来自北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多天是大雪天。漫天飞舞的雪,这俨然成为一座雪城。在这里生活的人看不到太阳,没有夏只有冬。她喜欢夏,喜欢南方的夏,喜欢那金橙的太阳,就像南方人喜欢雪一样。她从小的愿望就是离开这,去南方,去看那金橙的太阳,在那晒着太阳,从日出晒到日落。她喜欢别人叫她兮,就像自己的名字一样。兮是顾城小说中的一位女主角,她喜欢顾城的文字,狂热的着了迷似的。哦,她还喜欢一幅画《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她喜欢这位爱跑到大溪地男人,因为他抛弃了热闹的巴黎生活而跑到原始社会去了。十八岁的花季。在她眼中她独立了。于是带着儿时的梦想,携着那份纯真,只身一人坐着火车来到了南方,追逐那金橙的太阳。一连几天的车程,她已疲惫不堪,但眼前的景象使她兴奋不已。一个人的旅途难免有些孤寂,她抬头望去,是金橙的太阳,是她渴望已久的太阳。夏日的太阳亮的耀眼,两行泪顺着眼睑流下,不知是刺痛的泪还是那感动的泪,又有谁知道呢?突然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她回过神,眼前是一个模糊的人影,也许是还不适应这金橙的太阳吧,她闭了闭眼,原来是一个戴着眼镜的高瘦男生,在太阳的照射下轮廓格外分明。又是几秒的迟疑,他开口道:“喂,你不觉得我的手很酸吗?”。她这时才看见他手里举了半天的纸巾,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接过纸巾,“我不叫喂,不过谢谢你的纸巾”。“那请问这位小姐你叫什么呢?”。她笑着说道:“你叫我兮吧,你呢?”。“佐”,他冷冷地答道,其实他对她的印象还不错,她好白,仿佛来自雪域,他喜欢她那披肩的长发和她那一裳的连衣碎花裙。一个人的旅程,一个人的孤单,她似乎找到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想要把她所有的梦想倾述给他。“我是追寻南方夏日那金橙的太阳而来的,我喜欢你们这儿的太阳,我来自北国的雪城。。。。。。”。”砰”的一声巨响,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只是感觉全身格外的痛,是那种分筋错骨的痛。身旁是一辆侧翻的小车,不远处是兮,只见她身上的血一点一点的往外渗,鲜血染红了她的碎花裙,在太阳的照耀下,格外刺眼,他慢慢的闭上了双眼,只是隐约听到“救命啊,救命啊。。。。。。”。十四天后,他知道自己和她发生了一场车祸,只是她已经不记得了。医生说她失忆了,永远的失忆了。我笑着哭了,一个追寻梦想的女孩,她才刚踏上梦的旅程,连那金橙的太阳都还没好好的欣赏,不公,老天为何如此对她,只因为她不属于这吗?二十七天后,她喜欢上了画太阳,也行这是她梦想中残留的一丝记忆。她喜欢晒太阳,从日出晒到日落。晒太阳,无论天晴天阴,看到她呆傻的样子,他的心里有说不出的疼痛。

但有一件事,可以让她静静地呆在屋子里,那就是画太阳。只要一说画太阳吧,她就会很兴奋,握着画笔,在纸上一丝不苟地画着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太阳。画好了,还问他是否好看,见他点头,听他说好看,她就会很开心的笑。然后把画好的太阳贴到墙上,边贴边念叨,看一看太阳就暖和了。

有时她会很乖地坐在他的怀里,指着贴满屋子的太阳,快乐的自言自语:真好,有这么多太阳,你一定不冷了。其实不冷的是你,他想到。是的,不冷了,他轻轻地搂着她削瘦的双肩,宝贝似的。谁也没有想过在这南方的夏日,一个偶然的相遇能发生这么多的事。但谁又能参透过幻化的轮回,谁又大胆的爱过这伟大的变换。炎炎夏日里,所有的回忆都与青春有关,与幸福无关。(二)“哼唱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人海茫茫两陌路。满山点点野花拥抱着缕缕轻纱,了望着天空之城的那片臧蓝,耳边聆听柔美的高山流水,可谓醉清风,恋夏末,在南方。”我喜欢叫你才女,你这样描述着我们的爱情,只是我不喜欢:哼唱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句。你叫玬,你总说你喜欢简简单单的生活,却总是活的好复杂,像我一样的复杂,我觉得。而我却从不标榜自己是简简单单的活着。你说我是忧郁的,有装深沉的嫌疑。我笑了笑,我笑着说,其实我连我自己都不懂。我爱喝奶茶,觉得奶茶是我唯一的爱好。我喜欢坐在奶茶铺的角落里,听着铺子里放着周杰伦的歌。我喜欢嚼珍珠,也喜欢看着你。我喜欢拉上你陪着我一起去喝奶茶,我喜欢让你请我喝奶茶,因为我开始喜欢上你了。耳边响起地是周杰伦的《简单爱》,“河边的风在吹着头发飘动/牵着你的手一阵莫名感动/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看着日落一直到我们都睡着。”我喜欢这首歌,简简单单,就像你一样。五十四天后,我认识兮的第十四天。我们开始生疏,以至好长一段时间不联系,只是偶尔寒暄几句。”我没有什么心思,心思枯萎在昨天。我的心死在夏天的摇篮里。“这是你一篇日记的题记。是的,你没什么心思,因为你简简单单,你的心枯萎在昨天,因为你没有昨天,你的昨天连你自己都不懂。既是夏天的摇篮,一切条件都那么的好,为什么你的心要死在襁褓中。你说我们彼此都只是生命中的过客,爱情没有谁愿意等谁,你能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我感动。我说,你是我生命中重要的过客,仅此而已。繁华锦年,与你相遇相识却是个错误的时间。(三)他就是我,我叫佐。没什么特别的,除了忧郁点。我喜欢爱琴海的篇章:想枯枝会雕下我们的句点/想月牙会何时再从圆/想答案会让谁更思念/而你是不是只偏爱密语甜言/听花瓣会落下多少次留恋/听鸟儿会吟出谁的诗篇/听心碎会敲打谁的从前/而你会不会笑着忽略昨天。碎花裙的女孩,你不要再追寻那金橙的太阳了,它会永远把你甩在身后的,很远很远。简简单单的生活,一切都会好的。因为是你,因为是我,我的生命也曾灿烂。因为夏是夏天,南是南方。

大学课前三分钟演讲小故事篇二

窗外开始淅沥地下着雨,从小我就特别喜欢雨滴落在地上的声音,那种感觉冷冷的,让人听着就想钻进被窝里暖暖地睡上一觉。我搬来凳子,趴坐在窗台上,看着外面,视线逐渐地模糊起来……

从初中到现在快五年了,在这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对家的感觉我已经没有以前那般熟悉了,而我始终记得的就只有母亲站在家门前目送我返校时,那羸弱的身影以及她那一只一直举着的手。

刚上初中的那段生活确实是艰难的。因为家在几十公里外,我开始了寄宿生活。那时侯我们不谙世事,对于新环境即使有再大的好奇心,却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很好的适应。虽然在家里,我已习惯了做家务活,诸如洗衣服,洗碗筷的活我可以一揽无余,但让我感到艰难的并不是体力劳动,因为想家,我每个星期都会回家一次;因为离不开母亲的温暖,我一次次把那份酸泪忍下,母亲说过:作为她的儿子,就得学会坚强。母亲也没有常来看我,只是买了一只手电筒给我,那时侯学校没有路灯,母亲是知道的。于是这只手电筒便成了我的依靠。每当我无助时,我就会拿着母亲的手电筒,这样我就会觉得母亲是在我身边的,我不孤独。

母亲不迷信,但对于一些事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今年年初我大病了一场,一个多星期了仍不见好。有人说这是我今年运气不好,犯冲了。久病不愈,母亲也急了,到处跑去求神拜佛,乞求我的平安,每次回家时,母亲总会带回一些护身符,说是可以消灾解难。我会保存好这些护身符并不是因为病得脆弱了而变得迷信,因为这是母亲求来的,代表着母亲的爱。可是,母亲你知道吗?其实,你才是我的护身符。

雨越下越大,一滴雨落在我的手上,冷冷的,我关上了窗户。雨散乱地拍打着窗户,形成了无数个细珠,窗外的世界仿佛变小了,家好象近了,我伸手触及,仿佛抚摩到了母亲那张慈爱的脸……

记忆中,母亲的脸上很少出现笑容,但这并不影响她原本的慈爱。依稀记得我把自己在校刊上发表的文章拿到母亲面前时,她脸上那久违的微笑,我知道,母亲是在为我高兴,虽然她没有说什么。现在,我尝试着多写字,希望能有更多的作品印成铅字以换取母亲的微笑,我投的每一篇稿件都是用自己的名字,生怕母亲见到其他名字时,会不认识。

在学校学习的日子里,无论是大雪纷飞,霜叶层染,还是雷雨横空,在我面前常常会浮现出母亲那羸弱的身影和那一只一直举着的手。随着岁月流逝,随着学习负担日益增重,我回家的次数少了,对于这,母亲只说了一句“有空多打电话回来”。这让我想到了电视上常出现的镜头:当某人从远方归来时,久待的亲人便张开双臂与他相拥。但现实不会如此,亲人只会默默地接过行囊,轻轻道一声:“回来了!”我后来才逐渐觉得,母亲那只举起地手上,有一双母亲瞩望我背影的眼睛,那双眼睛投射我踏过的每一片苍茫岁月的脚印中间,鼓励我走过每一段黑夜。

后记:多少莘莘学子在母亲搭起的桥梁上追逐着梦想,又有多少人在母亲孤瘦身影的陪同下走过一段段艰难的人生。智利作家米斯特拉尔传递给我们一位母亲的心声:“别以为只有我怀他的时候才和我骨肉相连,当他将来下地自由走动时,即便在天边,抽打在他身上的风同样会撕裂我的肉,他的呼喊中有我的声音,唉,我的孩子,我的一笑一颦,其实都是你脸色的反映。”是的,母爱太平凡了,正因为平凡,它才无处不在,才会在我们心中根深蒂固,才会让我们有决战的力量,奋斗的智慧,以及生活的全部意义。

大学课前三分钟演讲小故事篇三

在一个美丽的夏夜,一对成年男女蜘蛛不期而遇了,皎洁的月光洒进这片非洲原始森林,预示着一个美丽的夏晚的到来。

银光映衬出蜘蛛小姐那庞大而丰满的身躯,满身黑亮的肤色彰显出她成熟的魅力。

沁人的芳香吸引着娇小而可爱的蜘蛛小伙。今宵小伙子打扮得也格外地楚楚动人,小巧而玲珑的身躯透射出无穷的力量和旺盛的生命力。一见到蜘蛛小姐,小伙子两眼发亮,但见那浑圆的身躯、油亮的肤色和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眸,使小伙子不由自主地、慢慢地跳起了他那娴熟而摄人魂魄的探戈求爱之舞。优美的舞姿、欢快的快三步、有节奏的身体扭动,以及闪电般的甩头,立刻让蜘蛛小姐坠入了爱河而不能自拔。

不知过了多久,这首酣畅淋漓的舞曲缓缓地停了下来。正当蜘蛛小姐沉浸在无尽的回味之时,小伙子又十分麻利地送上了小姐最可口又包装精美的果蝇酥,蜘蛛小姐咬了一口满嘴流油的蝇酥,使她感到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福的新娘了。当蜘蛛小姐还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时候,小伙子悄悄地不失时机地与美人相拥在了一起,情投意合、窃窃私语、耳鬓厮摩、如胶似漆,共同度过了一生中最为美妙的时刻。他们共同幢憬着美好而甜蜜的未来,1,2,3,4……100,200,300,400,啊,我们将来会拥有四百多个孩子啊!到那时,人丁兴旺、家族不衰、天伦之乐、其乐融融。

这时,躲在云层后面的月亮大哥也情不自禁地钻了出来,见证了这一富有激情而感人的婚礼,乳白色的月光连同他们的爱情一起倾泻到他们共同编织的丝网上。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蜘蛛小伙从不尽的幸福中“苏醒”过来,当他睁开那甜蜜的双眼想再看一下他那钟情的妻子时,只见一张血盆大口向他扑了过来,他瞪大了眼睛定神一看,这血盆大口不是别人,正是他、他、他刚刚相拥的妻子啊。

就在这时,蜘蛛小姐丝毫没有顾及刚刚的海誓山盟,也似乎忘记了那还没有退却的美妙的余温。她、她、她竞毫不犹豫地将她心仪的丈夫一口吞了下去,是那样地义无反顾啊!

这一愕然的瞬间把月亮大哥惊得目瞪口呆,仿佛林中的空气凝固了一般。当月亮清醒过来后,已是满脸的泪水,他赶快从身旁撕了片云彩擦了一下他那伤逝的泪眼,常常地嘘了一口气,长喝一声,“哀哉!叹哉!悲哉啊!”

从此,人们再见到这个吃掉丈夫的蜘蛛时,都管叫她“黑寡妇”。

不知是悔过,还是羞于见人,她整整三天趴在那俩人用爱情织就的网上动也不动。

随着时日的流逝,她产下了一包卵,可能是处于对丈夫“遗腹子”的爱,她日日夜夜守护着她与丈夫的爱情结晶。

一天、二天、三天,一个多个月过去了,他们的孩子们终于出世了,四百多个鲜活的生命,粉红色的透明躯体,可爱极了。害怕孩子们饿着,母亲赶紧产下十几粒食物团,足以让孩子们吃上三天三夜。

三天后,小家伙们脱掉了皮,这预示着孩子们的饭量将会大大增加,而且食物团已所剩无几。这时,母亲看在眼里,疼在心中。她看了看那几百只嗷嗷待哺的孩子们,最后缓慢地喷出浓浓的蛛丝将孩子们围拢到自己的腹部周围。她停了下来,动也不动,久久地凝视着孩子们。最后,她昂首向天,毅然绝然地把她那肥大的身躯投向了自己的孩子们。

孩子们,实在饿极了,犹豫了片刻,不知哪个孩子一口咬破了妈妈的皮肤,闻到血醒味的儿女们蜂拥而上,撕扯着母亲的身躯,四百多根吸管插入了母亲的腹中,吸吮着母亲的体液。

看那,母亲痛苦得摇头蹬脚,撕心裂肺般地抽动着。然而,就是这样,她依然趴在那里,任凭着孩儿们的吞噬,以换取孩子们的生存。即使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还用微弱的声音告诫她的儿女们,“孩儿们,只要你们能活下来,我死也心甘,来吧!就用我的鲜血来唤醒你们生存的本性吧!”

四天以后,这位母亲变成了一个躯壳,而她的孩子们却长大成人了。

她和她的丈夫在另一个世界又相遇了,看到孩子们生龙活虎地生活着,他们会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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