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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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范本一

人事,各部门,职责,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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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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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

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管理制度范本二

01 现金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现金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第三条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转业、复员、退伍、退职、退休费和其他按规定发给个人的费用。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向个人购买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7.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9.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业务,除上述规定的范围可进行现金结算外,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五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库存限额不足时从银行存款账户提龋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十条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按开户银行确定的时间送存。

第十二条不得坐支现金。公司支付现金,只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收支的现金必须及时入账。

第十三条公司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经有效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龋第十四条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第十五条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套取库存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稽核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并按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应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八条为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额,财务部经理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终了必须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发现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盘点库存现金。

第十九条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第二十二条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账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第二十三条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账,对过期未报的通知该部门报账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用期内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第二十五条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 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五章企业与其他单位在使用现金时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借款必须持有效的借据,不能以“白条”代借据。

第二十八条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不得使用现金。单位在购买专控商品时,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国家专控商品销售单位不得收取现金。

第二十九条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用现金。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管理制度范本三

第一章商标管理总则

第一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商标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驰名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策略

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的商标质量与创新;确保商品服务信誉;确保合理的广告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及其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二章商标的管理职能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l、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转让、使用许可、评估的审核;

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批;

4、指导或参与集团公司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的工作;

5、指导、监督下属企业、关联企业商标管理工作;

6、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

7、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及指导;

8、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联络;

9、负责有关商标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管理部门、分公司及关联企业职责

1、负有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义务;

2、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3、有权对商标专用权的特许使用、有偿许可使用提出建议;

4、物流管理控制中心对公司委托印制的商标标识负责;

5、各管理部门、分公司及关联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负有具体实施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各管理部门、分公司及关联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第四条的执行情况纳入工作考评。

第三章商标在行政运作中的管理

第六条产品开发部门确定新产品在开发初期,必须同时全方位结合产品商标的使用,包装设计、广告宣传方式,营销策划、消费群体,市场定位、销售区域等,并应根据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商标注册,产品专利、包装专利申请和出版局进行包装版权登记,几项工作应同时进行。

第七条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

时间约3年

1、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关联企业向公司办公室书面提出拟用商标名称、图案的申请报告。

2、检索

申请单位按照商标检索要求,填写商标名称检索表格,办公室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商标代理机构或国家商标局进行名称检索,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申请单位。

3、注册申请与核准注册

申请单位应根据名称检索结果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对需要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

组合文字图形、三维商标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提交十一份图样(图样应在1 0×1 O或5×5CM的范围内)。在接到申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公室完成对申报文件进行初步核对及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公司办公室在接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将在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单位。

第八条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经营战略需要,按国际商标注册的规则办理境外商标注册。

第九条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被他人抢注,各商标设计部门应重视联合商标,防御性商标的设计与注册。

第十条商标设计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发布初审公告之日止,为公司设定的商业秘密保护期。

第十一条关联企业需自行注册商标的,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商标核准注册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商标的补正、修正、异议、复审、争议、变更、续展

1、补正、修正

对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将向公司发出《审查意见书》,公司办公室在接到意见书后的两个工作内反馈商标注册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在工作日内按通知要求给予补正、修正。

2、异议

异议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公司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与公司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类别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不满三个月的,应及时向商标局递交《商标异议书》;

二是他人对我公司申请并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将要求我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办公室在收到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反馈商标注册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拟就答辩意见并送交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递交国家商标局。

3、复审

办公室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公司商标注册申请而发给的《驳回

通知书》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商标注册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如不服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意见,办公室在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或《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其他有关商标复审程序均依上一款规定执行。

4、争议

公司注册商标与他人注册因相同或近似并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标商品的,且一方注册商标注册不满一年,办公室应按争议程序处理商标争议案件。

5、注册不当的商标处理

公司认为他人注册商标不当的,由办公室组织辖内有关研究处理意见,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撤消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对他人认为公司商标注册不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6、再复审

公司应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对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关驳回复审、争议、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等所作出的终局决定或裁定,在一年内依程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再复审。

7、变更

公司如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法律规定其它注册事项的,应由办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国家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8、续展

对需要续展的商标,在有效期满前的六个月内,由办公室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本条所列各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交办。

第十三条商标的信息处理

公司办公室应经常与政府商标管理部门保持联系,接受专业指导,掌握商标政策法规,了解商标信息,提高商标管理水平。定期查阅《商标公告》,及时发现与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申请商标并 作出处理。

公司办公室将通过企业的内部刊物、电子邮件等方式适时公布相关的商标信息。 第十四条商标的转让和受让

1、公司办公室应视需要办理注册商标评估手续。对商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进行商标使用宣传。并对长期闲置不用或较少使用的商标,可向公司提出商标转让建议,经批准后实施商标转让并办理相关手续。

2、因经营需要受让他人注册商标的,由求购单位向公司提出申请,在对求购注册商标的使用价值进行充分的论证后,可以受让注册商标。受让费用与商标专用权人应由公司与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单位明确协商。

3、受让商标,必须审核转让人持有该商标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认该商标权利入没有因与第三人发生商标权利纠纷和质押,才能办理受让手续。

4、商标转让、受让时应严格遵照《商标法》规定的程序、要求办理手续,避免不当转让、受让造成损失。

第四章商标在经营活动中的管理

第十五条商标的使用要求

1、使用公司经核准注册后的商标,应在产品包装上的注册商标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明○R和○注标记。

2、在使用公司的注册商标前,应确认其使用是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如需在未注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则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使用公司的注册商标时,应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商标为准,不得随意改变。

第十六条商标的许可使用

1、公司是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公司和其下属各事业部、非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是商标的当然使用人。

2、公司下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各分公司、各关联企业需使用公司注册商标时,应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3、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及商标使用单位的性质,审核该商标有偿或无偿使用的资格。

4、对拟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企业,按如下程序办理许可手续:

(1)由拟许可使用公司商标的有关业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填写申请表格;

(2)、公司投资管理部对拟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3)草拟后的合同应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会签,并应取得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书面意见;

(4)由有关业务部门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5)由办公室在三个月内将合同分别送交国家商标局备案和双方所在地工商局备案。

5、合同文本应采用商标局规定的范本。其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码;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和期限;许可使用商标标识提供方式及废次标识处理的要求;许可人提供的相应技术和许可人监督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保证商品质量的措施;许可使用的报酬数额和支付形式;双方争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6、对拟被许可方的审查内容包括:注册情况,资金状况,资信情况,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近一年的产品质量数据。在达到公司或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7、公司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经办商标许可使用的部门应经常对许可使用商标的厂家的出厂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向地市级以有的政府质检部门咨询其质量状况。

8、对质量不稳定、企业信誉低、售后服务差的商标使用许可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终止其使用商标的资格。

第十七条许可合同的经办及履行

商标使用许可的经办部门负有如下职责:

1、向公司办公室提出拟商标许可使用的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2、草拟许可合同,按程序审核批复后签署合同;

3、负责执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每年12月份向办公室书面报告合同的履行情况;

5、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有义务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配合处理纠纷;

6、对违反本条上述规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商标许可使用的监督

办公室对被授权使用、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行使监督权。其监督范围是:

1、是否按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标记;

2、是否使用在注册商标核定或双方约定的商品范围内:

3、是否擅自改动注册商标文字、图形;

4、单一产品在全国市尝省级市场的同类产品占有率。

第十九条商标在使用中的基础管理

(一)凡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经营部门和企业,应设兼职岗位做好下列基础管理的统计工作;

1、使用商标的商品名称及开始使用的时间;

2、使用商标的商品广告日期及广告媒体的名称;

3、商标标识物品的制作时间、数量及制作单位名称;

4、单一产品在全国市尝省级市场的同类产品占有率;

5、该产品在市场的销售规模;

6、该产品在市场的主要销售对象;

7、该产品的价格变动记录、省级市场价格差异;

8、该产品在全国市尝各省级市场的推广费用;该产品在国内外所获得的荣誉称号。

(二)、统计工作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0日,每年12月份将统计结果报送公司办公室。

第五章商标标识的印制

第二十条公司物流管理控制中心是承担商标标识印制责任部门,其职能是:

1、对各使用注册商标的部门、企业提出印制的商标标识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2、遵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定,向承印方提供本公司商标包装样稿、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当地工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负责配合执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部门监督商标标识印制;

4、与承印单位签订商标标识的印制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

5、对商标标识的印制质量负有责任。

第二十一条负责审核公司需要标注注册商标的各类包装、标签和有关物品。

第二十二条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其商标标识印制由公司物流管理控制中心负责。确需由被许可方负责印制商标标识的,应在商标许可合同中明确规定印制商标标识的义务和责任。授权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自行负责其商标标识印制,承担标识印制的相应职责。

第二十三条凡许可使用、授权使用公司商标的企业,在每一种不同的标识印制前,其图样都必须取得公司许可。标识印制后应将样稿和印制的包装留样交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标识的印制应严格按照《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承印单位必须是持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出版局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其《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中应有“包装装潢”资质。

第六章商标的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商标的档案管理应遵循维护资料的完整、真实、安全、统一存档、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商标的档案管理应按下列内容分类:商标名称的选择(原始资料);注册资料;商标侵权案、纠纷案资料;广告;包装装潢(设计稿及原始资料);商标标识物样本(实物版和电子版):相关费用单据;品牌在各商业市场中的相关数据等。

第二十七条各财务部门应在财务账目中单列商标广告、品牌推广等用于商标宣传费用的子目录,并于每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至公司办公室商标管理岗。

第二十八条商标的档案管理应及时查阅国家商标局每期的商标公告信息(网络查阅或出版物查阅),收集国内外相关企业商标注册情况,同类产品的商标使用情况,以便于公司经营决策层了解竞争对手的商标战略和营销战略。

第七章商标的评估管理

第二十九条为有效利用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提高使用价值,公司将不定期对使用频率高的注册商标进行评估。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及时委托商标评估机构对注册商标进行评估;

1、有偿许可使用;

2、以商标权投资;

3、转让商标;

4、公司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总值核算。

5、其他依法需要进行商标评估的。

第三十一条商标的评估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三十二条在发生对公司商标侵权时,商标的评估值应作为商标侵权索赔的基本依据之一。

第八章商标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各相关部门、关联企业在使用公司注册商标时,负有维护商标完整性的责任。公司员工对商标侵权的行为负有举报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对因商标注册产生的案件由公司办公室参照本办法第九条处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办公室对商标授权案件应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各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对经初步核实涉嫌侵权的案件,应分别采取报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与侵权方协商赔偿、对侵权方提出诉讼等方式处理。并按第二十六条规定将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结果的文字材料存档。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并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参照本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自公布起施行。原制度同时作废。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在执行中如有与国家商标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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