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化哲学 文化哲学简介
文化哲学是当代哲学的基本形态,文化的本质是人的生命存在及其活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化哲学的解释,欢迎阅读。
什么是文化哲学
文化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下属二级学科,用哲学角度研究文化的本质、特征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从学科分类角度来看,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研究者从哲学研究的理论高度出发,通过对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进行严格的批判反思和学术定位,而展开研究和论述的哲学理论。
文化哲学简介
文化哲学 从哲学角度研究文化的本质、特征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18世纪意大利维科和德国赫尔德是其先驱,认为文化是人的创造物,文化的进步乃是历史的规律。19世纪先后出现进化论学派、功能主义学派、结构主义学派等流派,推动了文化哲学的研究。20世纪以来,文化问题成为现代哲学研究的中心问题之一。德国卡西勒在《符号形式的哲学》中,创立以符号形式为特征的文化哲学。文化哲学研究,包括地球文明的科学文化、艺术文化、宗教文化与民俗习惯等,以及大众文化、时尚文化等许多方面,中国梁漱溟、熊十力、张岱年、曾邦哲等学者对文化哲学也有研究。
目前,黑龙江大学有文化哲学硕士、博士专业。
文化哲学基本内蕴
有学者认为:对文化哲学范式的基本定位是厘清文化哲学的问题域限,进而推进和深化当代文化哲学研究的重要前提。本文认为,文化哲学并不是文化和哲学的外在结合,其中蕴含着哲学理论范式的重要转换和跃迁:文化哲学不仅蕴含着新的人类学范式,而且蕴含着新的哲学范式。
首先,文化哲学蕴含着新的人类学范式。在文化哲学产生之前,自然主义、宗教神秘主义和理性主义的人类学范式分别承担着人类自我理解的任务。自然主义的人类学范式把人看成是自然物,宗教神秘主义的人类学范式把人看成是上帝的造物,理性主义的人类学范式把人看成是理性的存在物。然而,人并非单纯的自然存在物,人也无法成为神,理性主义对人的理解是远远不够的:理性主义不仅容易造成人的理解的抽象化和僵化,而且无法涵盖诸如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等众多的文化形式,无助于理解人的丰富性和开放性。在文化哲学看来,人之为人的基本规定,在于人是文化的存在,即能够以精神的劳作进行文化创造,并通过文化的创造进行自我创造的存在。一方面,人类能够通过精神的活动赋予对象世界以意义,使对象世界变成符号化的意义世界;另一方面,人又要融入符号化的意义世界,通过符号化的意义世界确证人自身。在这一点上,人区别于自然物,区别于神,在现实性上,人就是文化的存在物。人通过符号化活动创造了诸如语言、历史、神话、科学、宗教、艺术和哲学等丰富的文化形式,并以文化展现和确证了人类的理想性和创造性。人创造文化,并寓于特定的文化中,人通过文化的创造进行自我创造。因此,真正的人的哲学不是自然哲学、精神哲学或者是宗教哲学,而是根植于人的现实性的文化哲学。毋宁说,自然哲学在自然是人化自然的意义上,精神哲学在精神产品的意义上,宗教哲学在宗教是一种文化符号的意义上,也可以称之为文化哲学。文化哲学在人类学范式上超越了以往人类学范式的抽象性、狭隘性和僵化性,回归了人类存在的现实性、丰富性和开放性,因此,具有更加深刻的人类学基础。以新的人类学范式为基础,文化哲学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哲学研究的视域和深度。
其次,文化哲学蕴含着新的哲学范式。文化哲学作为新的哲学范式包含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指文化哲学范式的哲学性,二是指文化哲学的范式是超越传统实体性哲学的功能性哲学范式。
文化哲学是对文化作哲学研究,这意味着文化哲学的范式首先必须是哲学范式。文化哲学理论范式的哲学性保证了文化哲学的哲学性,这使文化哲学区别于文化学、文化科学、文化价值论和文学艺术批评。
文化哲学在哲学范式上要求我们以哲学的方式面对文化问题。一方面,文化哲学要在与众多文化形式的对话与融合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另一方面,在这一过程中,又要保持文化哲学之为哲学的范式自觉,以维护文化哲学作为一种哲学的合法性。文化哲学虽然也以文化的经验描述和科学分析为基础,但并不是简单介绍文化现象,或者试图找到文化运行的规律性知识;虽然也关注文化的价值问题,但并不试图为文化寻求价值的支点;虽然也关注审美的文化形式,但并不注重审美文化的技术层面。正因如此,文化哲学既不能等同于文化学和文化科学,也不能等同于文化价值论,更不能等同于文学艺术批评。文化哲学作为哲学的重要规定在于,通过对蕴含在文化符号背后的理念的不断反思和追问,揭示特定文化的可能性及其限度。
文化哲学范式不仅仅是一种哲学范式,而且是一种新的哲学范式,即功能性哲学范式。文化哲学范式的哲学性使文化哲学区别于非哲学的文化研究,文化哲学范式的创新则意味着文化哲学对传统哲学的超越。文化哲学范式的创新性在于,文化哲学超越了本体论哲学和认识论哲学的实体性哲学范式,代之以功能性的哲学范式。
文化哲学的功能性哲学范式不再把对象世界看成是与人无关的独立自存的实体,而是看成与人类的符号化活动息息相关,是人类符号化活动的成果。在功能性哲学范式中,对象世界摆脱了其直观性、外在性和僵化性,众多的文化形式不是给定之物的映像,而是人类精神劳作的客观化形式和人类创造性的显现。文化哲学的功能性哲学范式实质上是一种生成性思维范式。在文化哲学视域中,对象世界及其认识不是给定的、不变的,而是在人的符号化活动中不断生成的。语言、科学、神话、宗教、艺术、哲学等文化符号形式,是人类精神的筹划和劳作的产物,人通过对文化符号的创造使世界具有了无限丰富的意义规定,人以文化的创造不断确证自身,进行自我创造。功能性哲学范式超越了实体性哲学范式的直观性和独断性,确证了人类文化的创造性极其不可或缺的价值。
传统文化哲学分析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博大精深,儒、墨、道、法、兵、佛等主要思想学派以及近代思想家都对和谐思想有深刻的阐发。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各种和谐社会理想,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从古至今延续了两千五百多年的“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陶渊明的“世外桃源”、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康有为的<大同书)、孙中山的“天下为公”,都受到了这种理想社会思想的影响。纵观中国文化史。儒家、道家、佛教主要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极,其有关和谐思想的论述也是多层次、多方面的。
儒家关于和谐思想的论述,主要观点有:一是“和而不同”。孔子提出“和为贵”,并以“和~同”来区分君子和小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不仅是儒家判断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准,而且对“和”与“同”的区分成为儒家和谐思想的理论前提。二是“天人合一”。孔子认为,天道寓于人道之中,天道即是人道,要在人道的统一性中见出天道的统一性,达到天人相知、相通、和谐的境界。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并从心性上解释天人合一,“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西汉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天人合一”肯定了天与人、自然与人类社会的统一性,并视这种统一性为和谐的最高境界。三是“中庸之道”。孔子首次提出“中庸之道”,以中庸为最高美德:“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子思提出:“君子之中庸,君子而适中”,进一步提出“中和”思想。
宋代的程颐、程颢提出“不偏之谓中,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正理”。中庸、中和、中行、中道,是儒家用来调节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道德准则。儒家和谐思想的特色是侧重人际关系的和谐,注重从人性本身出发调解人际关系,使之趋向和谐,强调社会和谐的功能。通过“和而不同”、“中庸之道”,最终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天人和合”境界。儒家和谐思想的根本宗旨在于以中庸、中和作为个体为人处事的行为准则,通过谋求人际关系的普遍和谐,达到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理想社会。
道家关于和谐思想的论述,主要观点有:一是“道法 自然”。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道家以“道”为最高法则,主张遵循道的规律,顺应自然,合乎天道。提出“天人和乐”的思想:“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二是“无为而治”。老子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庄子说:“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老庄所谓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要以“人为”违拗自然,是人体道、悟道、得道的和谐状态。三是。知足常乐”。老子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道家立足于“道”本身的超越性,要求人们超越各种世俗的名利、善恶、是非观念,提出“争之无益”、“不争之德”的思想,强调淡化名利,看淡生死,复归自然,这一切都表达了道家对自然和谐境界的向往。道家和谐思想的特色是侧重天人关系的和谐,从“道法自然”出发,强调“天人一体”,强调人性向天道自然的复归,以之来规定人生,要求人顺应本性,返朴归真,使之趋向天人和谐。主张无为而治,对一切反自然、反人性的政治、生活与思想持批判和超越立场,使人们不是伪善而是合乎人的本性去生活,顺应自然本性,知足常乐 ,减少冲突与对抗,恢复人与自然应有的和谐状态。
佛教关于和谐思想的论述,主要观点有:一是“因缘和合”。缘起理论是佛教思想的基石 ,缘就是因缘、条件,起就是生起、发起。佛教认为,宇宙人生的生发无不是依托于各种“因缘”和合而成,宇宙“缘起”的现象是:“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所以其本性为空。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佛教主张“自他不二”,“于诸众生,视若自己”。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佛教主张“依正不二”,生命主体与其生存环境具有同一性。在身与心的关系上,佛教提出了“心净则佛土净”与“六和敬”的恩想:“身和同住,111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二是“中道圆融”。佛教的哲学观是中道观,“中道”是远离两个事 物的对立状态、远离有无、断常等对立见解,在修持上,“中道 是最高 境界。远离苦行与快乐两端的不苦不乐的“中道”被视为正确的道路。圆融要求尊重事物的不同因素,尊重差异各方的共存共荣。三是“平等慈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佛教认为,众生与佛同具成佛的因“真如佛性”,也同能成就佛果,进入涅粲境界。
由此肯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不同类众生之间的平等,乃至众生与山 川大地、草木花卉等无情感意识的事物之间的平等。正是相信众生平等,才大慈大悲,慈是给众生以快乐,悲是拔除众生的痛苦。佛教和谐思想的特色是侧重身心关系的和谐,“因缘和合”、“中道圆融”的和谐观虽然都谈到了天人、人际关系,但更侧重于身心关系的和谐。“自治其心”是佛法之心髓,佛教以此决定众生的苦乐升沉,乃至国土世界污染清净的关键。佛教主张从静心修性出发,以内在的心灵和谐来促进外在世界的和谐安宁。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知,儒道佛的和谐思想各有侧重,儒道佛三家的立意和宗旨各有不同。但其三家共同具有“和而不同”的和谐精神,共同建构了中国文化“和而不同”的和谐思想文化,形成了以“和谐”为特质的注重天人、人际、身心和谐统一的中国思想文化传统,对中华文明的生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整合凝聚中华民族成为文明礼仪之邦,维护了多民族的和谐统一。
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现实意义
以儒道佛三家和谐思想为主干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特质,深深影响着中华文明的历史发展。儒家着重于道德伦理,强调的是人与社会的和谐;道家着重于自然状态,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佛教着重于内心的领悟,强调的是人自身精神的和谐。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包容性、丰富性及多层性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旋律,和谐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面对新的社会发展趋势,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理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次新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与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面对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和谐共生”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构建和谐世界的时代呼唤。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和谐文化为支撑。当前,要建设和谐文化,离不开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观念的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是中华民族固有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是当代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源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是中国传统文化和谐思想的创造性发展。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对儒道佛三家的和谐思想进行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进一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和谐思想的现实意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支撑。
1.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确立生态文明的“天人合一”理念
儒道佛三家都认为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统一,即“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天人一体”、“因缘和合”,反对天人对立,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备前提和条件,生态环境的破坏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鉴于人类在过去的若干世纪里,由于对生态规律的忽视,已严重破坏了地球的生态平衡。在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人们在开发和利用资源的过程中,“天人合一”的思想,为其提供了行为准则。人类已不能再肆无忌惮地干预自然事物的运动或进化过程了,而应该一方面严于律己,克制贪欲,减少对自然的索取;另一方面要增强环保意识,遵循生态规律,使自然良性地发展。因此,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在生态文明基础上的和谐发展,开创人与自然和谐进化的“生态和谐”时代,是我们重新审视与自然关系后做出的理性抉择。
2.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确立协调发展的“人际和谐”理念
儒道佛三家都认为人与社会应该和谐统一,即“和而不同”、“中庸”、“中和”、“无为而治”、“中道”、“圆融”,反对自我与他者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既打破社会对个人的约束.又实现个人对社会的依存。人与社会的关系既包括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之问的关系,也包括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利之所在,天下趋之。”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的关键。在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这些矛盾的饵决与否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甚至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要学会用和谐之道来化解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矛盾,协调各种关系,推行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实行民主法治,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使社会成为个人健全发展的家园,从而开创出“社会和谐”的新时代。
3.在人与 自我的关系中确立健康发展的“身心和谐”理念
儒道佛三家都追求身心和谐,主张“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知足常乐”、“争之无益”、“不争之德”、“自治其心”。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社会成员的身心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点。在现代激烈竞争的环境中,在充满欲望的社会里,现代人应当有健全的人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应当朝着人格健全、人性和谐、心理健康的方向发展。只有个人身心和谐,才能够保持一份独有的心绪宁静和豁达,摆脱欲望的束缚。儒道佛三家关于身心和谐的思想对于我们化解现代社会中由于过分的物欲追求所带来的冲突,使人的精神从他人与社会的驱使中解放出来,使个体获得真正自由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4.在人与文明的关系中确立文化融合的“文明和谐”理念
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发展,除了继承和弘扬本民族的文化外,还必须积极吸收其他民族文明的优秀成果。人类文化和文明发展进步的过程表明,一种文化通过与异质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冲突和融合,是保持其生命力、实现自我更新和发展的重要机制,是文化演进发展的一种带有规律性的现象。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和”的精神内涵,对缓和国际矛盾,解决国际争端有着重要意义。从儒道佛的和谐思想出发,在人类文明中倡导“和而不同”、“中道圆融”,反对以自我为中心,反对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在世界日益走向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在国际交往中,追求一种“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和平共处”、“和谐共生”的人类文明发展的理想境界,共创和谐世界,已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