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举措推进大众创新创业
根据《意见》要求,我省将加大力度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如依托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加快建设“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完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我省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与省级以上各类协同创新中心对接合作,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同时加快建立覆盖全省、服务企业的技术转移网络,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
多策并举鼓励创新创业
为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三证合一”,认真落实“先证后照”改革,为各类创业主体准入营造宽松的环境。
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我省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到各类孵化载体休学创办小微企业,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2年,并可根据创业绩效给予一定学分奖励。
与此同时,进一步健全科技人员创业激励机制。对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中,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中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
加强资金引导支持创业
我省将充分发挥省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种子期、初创期小微企业发展。
同时,围绕创新创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的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省财政对向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投资和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积极引导和鼓励创业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
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帮助其发展成为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
此外,我省将加强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备案工作,加强对小微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