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

2017-06-26

导语:对于民办学校来说,高素质的教育教学科研人才是指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综合素质,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公认重要成就的人才。高素质的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就是在民办学校中一支由学科带头人为领导,优秀科研工作人才为中坚力量,优秀青年教师为基础的队伍。

民办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执行会计制度不统一不规范

各学校采用的会计制度不统一,目前使用较广的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由于执行会计制度不一样,财务核算口径不一致,造成学校之间的财务状况难以评定。

(二)开办资金不到位或挪用办学资金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但一部分的民办学校投资后,采取各种方式将钱转移或将资金挪作他用。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些民办学校不重视财务管理,没有建立相应财务制度,财务操作和开支标准均掌握在举办者手里;一些民办学校将小部门资金由出纳人员保管,大部分资金存放于举办人处,公私不分;一些民办学校的财会工作由非财会专业的亲戚担任。这种家族式管理的结果,导致民办学校缺乏制约机制,财务管理混乱;一些民办学校根本就不设财务机构,导致资金跑、冒、滴、漏相当严重,影响办学效益。

(四)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但一些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不公示,超标准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把办学作为一种赚钱的工具;一些民办学校收费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不进行亮证收费,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收取的费用不使用合法的票据,而是使用外购的“三联式收据”,其存根也不保管,并且不按开据的收据入账。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些民办学校由于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以及财务会计制度缺失,导致会计核算不规范。如外来原始凭证中“白条”较多,不符合会计法的相关要求;应该设置科目不设置;另外,有些民办学校还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当,帐薄设置不规范,登记账簿不符合规范要求,报表不编制或编制不及时的现象。

(六)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些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没有落实,有的学校对举办者投入学校资产不履行过户手续,学校对其没有法人财产权;一些民办学校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没有明细账,没有卡片记录,长期不盘点,存在待报废的现象;一些民办学校对货币资金管理也不规范,学校收入不存入银行,大部分收支通过现金核算。

民办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素质人才总量很少。

民办学校相对公办学校,办学历史较短,政策待遇悬殊,缺乏高素质人才积累,如果完全依赖自身的培养,则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通过各种渠道引进人才,则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师资质量,而人才引进需要很多的物质条件和软环境作为基础,绝大多数民办学校所提供的薪酬待遇缺乏竞争力等因素给人才引进带来了压力,使得民办学校的高素质人才总量很少。

重使用、轻培养。

民办学校因为资金压力较大,较多考虑目前利益和办学成本,普遍只注重人才的使用,不注重培训,师资培训投入严重不足。只有使用,没有提升,现阶段不少民办学校的专职教师很难达到高素质人才的要求。

流动性大。

近年来,除了公办学校尤其是名牌公办学校不断增加高素质人才外,一些国有企业也想方设法吸引高层次人才加盟,高素质人才相对于一般人力资源而言更具有稀缺性。目前,民办学校普遍存在人才流动率偏高的问题,有的民办学校教师每学期的离职人数高达50%。

办学动机仍以逐利为主。

有一部分民办学校举办者主要办学目的还是营利赚钱,教育价值观和教育精神相当匮乏,缺乏高尚的办学动机和长远的办学规划,学生和教师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落实,民办学校难以吸引追求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人才引进不规范。

民办学校在教职工引进中,将先解决学校的学历结构放在首位,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没有从自身的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出远近结合、重点突出的人才引进规划和年度引进计划,对要引进的人才没有做好科学的调研和论证。

缺乏对教职工系统的培训。

重要表现在学校经费、政策上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绝大多数的民办学校对教师的进修、培训持谨慎态度,尤其是缺乏对青年教师的培训。同时,民办学校教师工作量较大,教师教学任务重,较少精力和时间去进修、培训。

薪酬激励体系不完善。

由于民办学校办学资金主要来自学费收入,当面临招生困难的时候,很多民办学校把教师的工资降低到较低的标准。另外,民办学校福利相对匮乏,教职工的社会保障跟不上。激励方式相对单一,认为只有高薪酬才能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而忽视了人文关怀等非物质激励。

缺乏对教职工的职业生涯规划。

没有建立共同愿景,未能重视学校与教师共同发展。帮助教师制定一份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够促进其与学校共同成长,共同发展,我国民办学校在这个方面还是空白。

民办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师资队伍上,多数民办中小学要远远落后于公办中小学

1、在民办中小学,教师不属于国家事业编制内人员,无法享受相等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造成很多学校无法招聘到好的教师,如果要招聘好教师则需要投入更高的成本,这对多数民办中小学来说,压力巨大。这也就造成了民办中小学相对较难留住好老师,造成了教师流动的可能性比较大。

2、民办中小学教育在国内起步较晚,多数民办中小学教师年龄较低,缺乏充足的教学经验,在教学质量、教学内容上都要低于传统公办中小学的教师,并且公办中小学已经形成了老中青少比较有年代更替层次的教师系统,各方面比较完善,这是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中无法相媲美的。

第二,普遍遇到招生难,招到优质生源更难的问题。

1、很多地区中考后,进行划定分数段,按照区域进行招生,按照重点学校、普通学校再到民办学校的顺序进行依次招生,这样剩下的学生数量较少,并且生源质量较差,在与公办学校竞争中根本缺乏竞争力,在以后的升学考试中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2、来自于公办学校规模扩大的压力,从上面的十年发展数据来看,公办学校的学生数量和发展速度均优于民办学校,尤其是地方一些超级中学的成立,对这些民办中小学的发展形成了很大的挑战。

第三,国家政策支持上,力度不够,明显弱于公办中小学

1、对教师的政策支持上力度远远不及公办中小学,很多学校老师在民办小学中获得经验或者被公办小学挖墙脚、或者主动离开私立中小学、或者被一些民办培训机构吸纳去,对民办中小学来说非常不利

2、在财政支持上更是远不及公办中小学,公办中小学会有大量的政府财政支持,包括建学校、购设备等,各项支出都来自于财政拨款,而民办中小学几乎享受不到政府财政支持

3、不仅得不到财政支持,在税收政策上更是让民办中小学吃亏,200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第1条第10项规定:“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所得税。”一些民办中小学便不得不纳企业所得税,增加了他们的负担,在资金投入上更显吃力。

第四,学校自身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甚至有违法违规行为。

1、民办中小学的管理人员相对传统公办中小学来说,普遍存在理论水平差,教育观念跟不上的现象,他们或许懂得经营,但是论及教育很可能就不及公办学校的校长、老师,这就导致民办中小学在发展中受到各种局限。

2、为了生存需要,抢夺被公办学校挤压的稀缺的生存空间,很多民办学校开始不择手段的进行招生竞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专人老师去招聘、找招生代理公司或个人等各种现象和手段开始暴露和使用,很显然已经逐渐将其市场化运作。

3、由于许多民办中小学的师资队伍落后,在教学内容、教学质量、教学模式上很难跟重点公办中小学比较,也就无法保证中小学生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教育。

4、民办中小学存在地区差异显著,这也是国内所有层次学校存在的问题,沿海地区和大城市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较好,而农村和偏远地区的民办学校则办学条件较差。

第五,社会认识片面或因一些负面现象,导致家长和学生对民办中小学不能公平评价。

虽然民办教育发展多年,但是在家长和考生心中还是存在或多或少的偏见,尤其是对一些普通的民办中小学,对他们的评价往往不够客观,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积极性。民办基础教育需要得到认可和鼓励,尽管国家层面正逐步重视民办教育发展,但在社会层面上扭转观念还是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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