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连带担保?与普通担保有哪些区别?

2017-03-31

我国买房贷款,担保是必不可少的。可是担保却分很多种,有普通担保、连带担保等等。什么是连带担保?普通担保和连带担保有什么区别?本文将对此做讲解,让大家对这两个问题更加了解。

什么是连带担保?

1、连带担保,指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个要求履行债务或承担债的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2、连带担保债务不发生中断。当主债务在诉讼时效过后发生中断(例如诉讼时效过后,主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但是连带担保债务不发生中断。

3、连带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担保与普通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2、连带担保与普通担保的诉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连带保证责任,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为前提的。因此,是否具有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重要区别;保证人代被保证人承担债务,则是两种保证的相同之处。

4、普通担保是当一般保证人放弃抗辩权或不得行使抗辩权时,一般保证实际也就转变成了连带责任保证。从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可以看到,连带责任保证比一般保证更有利于保证债权人利益,在选择何种保证方式时,债权人应尽量选择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担保与普通担保,两者的约束效力不一样。所以,在实际借贷过程中,担保人一定要在协议中明确自己是哪一种担保,避免约定不明确而导致自身合法利益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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