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股权如何分配_创业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2017-03-10

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股权分配的问题也是很困扰着初创企业,小编为你带来了“初创公司股权如何分配”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初创公司股权如何进行分配?

近日,创业媒体“闹客邦”第一次线下沙龙“创业双飞会”在沙东街5号空间举行。本次沙龙活动,闹客邦邀请到法联智合的创始人陈玉博律师与闹客邦创始人栾春晖分享了创业路上的股权设置方法和注意事项,此外,还探讨了 “互联网+法律”的创业机会。

从“老大说了算”到“老大要看开”

▲法联智合创始人陈玉博分享股权分配的那些事儿。

在活动最开始,首先陈玉博律师从“初创公司如何进行股权分配”开始分享,把自己多年的经验,教大家在创业的过程中如何做好股权分配,不为以后留下股权分配的致命伤。陈玉博律师根据同心圆理论,认为企业创始人应该是同心圆的圆心,并且将持有股权的利益相关者分为三个层级—核心联合创始人、投资人、和一般企业员工,不同层级的相关者应该拥有不同的股权分配策略。其中,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应该是股权分配的问题,投资人是股权融资的问题,而一般员工则是股权激励的问题,三种层次的问题是有所不同,都在一个同心圆中,需要分别针对性的对待。

▲活动现场,观众十分认真地在听。

而根据天使轮和风投融资的发展过程,可以将创业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提出创业发展三段论,不同阶段应该拥有不同的核心指导原则,或者说基本的准则。第一阶段为出发阶段,在股权分配时要采用“老大说了算的原则”。第二阶段为快跑阶段,该阶段会引入资本推动项目发展,但是资本的作用应该仅是“帮帮忙”。第三阶段为共享阶段,认为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引入风投后,这时会有大量的投资方进入创业企业,领导人的股权被稀释在所难免,因此在股权分配的时候要求“老大要看得开”。

“互联网+法律”领域思考和探索

▲闹客邦创始人道哥(栾春晖)在为现场的创业者介绍经验。

本次创业双飞会的高潮部分就是闹客邦创始人栾春晖与法联智合创始人陈玉博律师的针对互联网时代,律师如何“创业”的问题深度访谈与交流。

陈玉博认为,相比传统律所的方式,由于律师本来就是一个个人品牌,现在应该走一条新路,让他们的个人品牌在一个平台上释放自己的能力。他表示,现在的法律服务市场,非诉讼服务产品化和标准化服务的趋势将会越来越明显,诉讼服务则会趋向定制化和大数据化。

在栾春晖问到如何看待当前中国老百姓讨厌诉讼、以及在人们的生活中诉讼并不是一个刚需、低频的情况时,陈律师认为要将相关的法律需求分为不同的层次,以往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并不在意的侵犯到自己权利的行为,但是在法律服务完善之后这部分的法律需求就会上升。真正低频的服务是企业的,而这方面将会转成更为高端和刚需的服务。两人经过对易法客、快法务等企业的剖析讨论之后,栾春晖认为在服务领域创业的一般是连接服务需求方和服务提供方,虽然在这个过程中提升了交易双方的效率,但是作为平台的企业来讲往往没法收费,只有在形成流量入口后才能再想变现的方法。

那到底在互联网+法律该怎么做?栾春晖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服务不能标准化的,可以简单利用互联网进行信息的匹配和连接。第二:服务可以标准化的,在法律服务领域包括三种状况一种类似快法务,由线下转到线上进行撮合交易,进行基本的数字化过程,完成初级的互联网化。一种类似赢了网,不仅改变以前存量市场的空间,还形成了增量市场。最后一种,随着国家司法的开放大数据,以及新的技术的可以应用到这个领域,会对这个行业的固有流程业务产生深远的影响,甚至是颠覆性的变革,但是这都是未来的一个可以预期的方向,具体实现方式和时日还未能准确被预计到。

初创企业股权如何分配

距阿里上市已经快一周了,但对于上市的各种评论依然没有偃旗息鼓的架势。“疯子”马云带领阿里人所创造的奇迹,已然成为继李克强总理倡导的“草根创业大潮”精神后,给创业者的注入的第二针份量十足的“鸡血”!

现今的中国确实迎来了第二次的创业大潮,但创业成功率低也是个不争的事实。为什么许多看上去还不错的创业企业会早夭?小编认为股权结构缺陷是不容小觑的问题之一, 诚如已IPO的阿里,早在2011年时也曾遭遇过股权结构的纷争。那么,到底该如何设置股权结构才能确保多次资本注入的同时仍能握有公司的控制权,避免跳进被投资人踢出局的深坑儿呢?

创业公司从成立到上市一般会经历五个阶段:创立——天使轮投资——风险投资(通常不止一轮)——上市前融资——上市。但无论处于哪个阶段,股权分配都必须把握三个原则:

1、创始人持股比例与贡献密切相关。通常情况是你投入的资本越高,你的股份应当越多;你对行业理解越深刻,越能把团队带向正确的方向,你说话的分量应当越重,你的股份也应当分得越多。初创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是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出资的需评估或者大家协商一下,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

2、创始人保持对公司一定的掌控度。当创业者试图引进外部的资金壮大企业时,创始人及其创业团队所持有的股份会吧诶不断稀释,逐渐丧失对公司的控制力。而通常的建议是投资人受让的股份,在A轮一般不超过20%,如果超过此比例,会对以后的B轮甚至C轮造成被动,激励机制也将会大大削弱。

当然,创始人可以双股权结构来确保自己对公司的掌控度。这种股权模式能够让创始人们追求自己的愿景,不必因股东和激进投资人的压力而调整战略。绿狗投资人、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老师曾经说过:“遇到几个创业者,在股权结构上,一开始就让投资人占了控股权,丧失了事业的控制权,公司做起来后,却被投资人赶走。

创业,本来就是为了做自己命运的主宰,却把控制权拱手送人,不 make sense。即使你不得不融资,也必须像京东刘强东那样,股份让多少都可以,但一定要保留投票权。”是的,想当年,京东在IPO完成后,京东商城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持有公司21%的股份,但凭借每股等同于20股普通股表决权的特殊股份,他实际拥有83.7%的投票权。此外,董事会不能在刘强东没有出席的情况下召开正式会议,这进一步增强了刘强东对京东的控制权。正是由于刘强东拥有如此大的控制权,才保证了京东在融了超过20亿美元的巨资后还能按照刘强东的意志不断拓展,成就今天的B2C霸主地位。

3、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考虑到未来企业的激励,又避免原来创业团队的股权被大量摊薄,很多企业会拿10%~20%的股份做一个期权池,用以激励引进来的高管或对公司做出贡献的老员工,并永远保留5%左右的期权池,吸引更多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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