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北京工作后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以及可以提取了,放宽提取主要目的是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2015]19号)精神,简单化因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企业员工。那么在北京工作的小伙伴离开北京后该怎么提取公积金呢?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下离开北京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前提条件有哪些?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一)首先向你所在的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资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进行审批。公积金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办转账,公积金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其实各地提取公积金的基本程序都是由法律规定,因此不会有太多差别,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流程,可以登录相关地区的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