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的协议 达人必看宝典
房屋可以买卖是人所共知的事情,但是作为动迁安置房的动迁房可以买卖吗?如果要进行动迁房的交易,那么,动迁房的买卖协议是怎么样的?在进行买卖的时候又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呢?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介绍动迁房买卖协议。
动迁房买卖的含义
动迁房买卖即由于动迁房(所谓的动迁房又称动拆迁的安置房,是指因城市的规划、土地的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的人或承租的人来居住以及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特定的动拆迁的安置人,除受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的政府相关的地方性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的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动迁房交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的本合同,以资共同的遵守。
一、甲方已经签署了一份动迁补偿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该协议,甲方将XXXX年月日获得的动迁房一套。甲方是动迁的协议规定的该动迁房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的权利人。
该房地产具体的状况如下(如果本款所表述的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不详尽,以该协议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的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或者确认):
1、坐落
2、房屋的类型结构
3、房屋的平面图至范围
3、土地的使用权
4、室内的装修情况
5、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的附属设备)
6、是否已经设立抵押抵押权人
6、是否已经设立的租赁
7、协议约定的交房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设立任何的抵押、其他的租赁关系,也不得迁入任何的户口。
二、甲方同意自房地产的交付入住之日起,将房地产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20年。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订租赁的合同,甲方应当签订。依次类推。
自甲方获得房地产的产权证,并且该房地产根据国家或者地方的动迁房政策,可以依法转让登记之日起,甲方应当将房地产转让给乙方(租赁合同相应自然终止)。甲方应当自可以转让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和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当时房地交易主管机关推荐的示范文本),并在此期间内和乙方一起赴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交易(或者当时有权的类似组织)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的手续。
根据第二条第二款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的条件;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的条件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
双方可以另行签署租赁的合同,租赁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的条件;没有另行的签署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的条件构成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一部分。
任何一方都不得主张不合理的买卖、租赁的条件。如果任何一方主张的条件,在当时国家主管机关推荐的买卖、租赁示范的文本(如果有)上没有示范条款的约定的,或者属于空白可以自由约定的,而另外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同意的,视为该方的主张不合理;双方应当对该条件不再进行讨论,也不做约定(双方可以约定“未尽事宜,依法处理”);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
三、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另加第二款所述的款项。
1、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2、乙方应当,自甲方将房地产交付乙方租赁使用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3、乙方应当,自房地产产权过户给乙方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乙方在支付本条第一款所述第3期价款时,乙方应当支付如下款项给甲方,其计算方式如下:
(人民币万元)X(自交付租赁的使用之日起至房地产的产权过户之日所跨的时间)X(同期人民银行同期定期的存款利率)
四、无论在租赁期还是房地产转让时,应当由甲方支付给有关国家、公司、其他组织的维修基金、电话的初装费、煤气的初装费、有线电视的开通费等均已包括在本合同所述价款之内,由甲方自行支付,不再与乙方另行结算;但是,
1、租赁的期间,水、电、煤、电话的使用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提供缴纳费用的便利;
2、房地产转让时,甲方双方应当共同完成以上各项的更名手续,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无论在租赁期还是房地产转让时,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及装修的价格均以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之内,并由该房地产转让之时一并转让给乙方。
六、甲方承诺的户口
七、自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甲方没有将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的,从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第15天起,乙方有权选择的:
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的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每迟延一日(从房地产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在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在甲方通知到乙方,但是乙方没有租赁房地产的,从通知到乙方第15天起,甲方有权选择的:
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每迟延一日(从甲方通知到乙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甲方单方解释租赁的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选择:
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支付的的款项,并且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无权主张任何租金;或者要求继续的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乙方单方解除租赁的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的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选择:
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在扣除同期市场合理租金之后予以返还;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八、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其他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内容。
由于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未取得以甲方为权利人的该房地产之产权证,而且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双方确认对此情况有充分认识。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外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索赔。
可见,动迁房的买卖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不过个人在进行动迁房的买卖的时候要注意合同的内容,希望上文的描述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