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责任归属好 违约纠纷问题少
2017-05-05
在进行装修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装修公司还是比较有保障的,不过例外还是存在的。所以与公司合作时,一定要签订装修合同,将容易出现纠纷的情况都要一一列举在合同里,一旦出现问题,可以依照合同来理清责任归属。但是,可不是签了合同就能解决事情呢?合同要仔细详读,一定要拿出“抠字眼”的本事,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区,才算做到心中有数。否则一份你不了解的合同很可能变成一本“自认倒霉书”了呢,所以可得细心。
1、私自拆改
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装修公司不论以任何理由拆改房屋,都应该向业主进行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质量不达标
工程质量若不符合合同所规定标准,装修方有责任在合同要求的限制时间内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同时承担起工程逾期交付的赔偿责任。
3、隐蔽项目未经业主审核并认可还继续施工
施工方没按规定在隐蔽工程完工后通过业主验收认可的水电工程、地板/墙面/吊顶基层处理等隐蔽项目,并且装修方私自继续施工,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有权要求停工并令其赔偿相应责任。
4、工程逾期
装修公司若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工程的话,装修公司应按照合同规定,根据逾期天数赔付违约金,在合理逾期期限内仍不能完工的话,业主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索赔。
5、材料以次充好
装修公司所提供的材料若存在与事先协商不符的情况,且因这些劣质材料引起室内空气污染监测超出约定标准的,均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并负责治理。
合同撰写时不要闲麻烦,越细越好,细到每一个用词都不为过。尤其在动工权限、工程质量、隐蔽项目施工、用材等方面不能粗心大意了,落实到书面上才能维护自我权益,为自己的权利增加一道保护墙。有条件的业主完全可以请第三方相关单位出具鉴定结果以便明晰责任。
所以说,没事好,有问题时有据可依也不会有太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