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财务管理的基本模式,构建财务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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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财务管理的模式也是需要大家所了解的,但是现在的财务管理一般都有什么模式呢?小编为你带来了“财务管理模式”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总分公司财务管理模式构建的4个程序
分公司通常是总公司支柱业务或核心业务的经营者,是企业分权管理的一种常规形式,但这种分权并非完全分权,其分权化程度也不尽相同。对分公司财务管理的分权程度有两个极端方式,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车间来管理,分权化程度很低;另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一个模拟法人独立运营,分权化程度较高;在此两者之间,总分公司间可以有多种权责安排。但不论何种程度和何种方式的分权,分权管理都必须保证权责明确和权责对等,不能因分权而引起控制弱化,同时应使权责利统一,以保证有效的约束和激励。
分公司的财务权力是管理资产,财务责任是实现利润,实现利润后根据薪酬制度兑现有关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利益。总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管理通过授权控制、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式,安排分公司的财务责权利体系。
一、授权控制
总公司对分公司在一定授权范围内相对自主经营,在授权范围以外的财务事项,则要报总公司批准,形成总分公司之间的授权控制制度。
1、授权管理资产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产管理的授权,是设立分公司而自然产生的授权,其对应的责任是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良好使用,使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运营资产创造利润。但此授权也不应是完全授权,分公司资产处置的权力应受到限制。
2、资金支出授权
对资金支出的授权。此授权依总分公司财务管理分权程度不同而不同。最大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模拟法人的方式运做。在这种模式下,分公司可以拥有正常情况下完全的资金支出审批权。当然,在分公司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资金或者大额的资金,比如技术改造、大额合同、大额预算变动、资产处置等,则必须报请总公司审批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最小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车间的方式运做。这种模式下,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大的车间,只是在生产和技术方面被充分授权,其资金支出审批权的范围,只限于零星的小额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的授权,使分公司拥有部分财务支配的能力,因此必须对分公司财务管理。常规的事前控制方法就是要分公司实行预算制度,使资金“算了再用”;总公司也可以据此了解各分公司预算资金盈缺状况,在各分公司内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常规的事中和事后控制则依靠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
二、预算管理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财务管理,对应的责任是通过经营资产实现利润,因此总公司于财年预算前要向分公司协调确定利润目标,以量化规范总公司对分公司权责利安排;分公司应据此编定销售、生产、成本、费用、采购等业务年度和各月预算,并把各业务预算分级归口落实到车间、班组直至个人,形成有效的分公司内部各级责权利体系;分公司再依据各业务预算编定资金预算和预计报表等财务预算,总公司可以据此掌握各分公司预计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资金的预算平衡和合理调度。
预算管理体系运做的核心是责权利体系,所以必须要保证每一个层次责权利安排的有效。在分公司层面,是总公司检查并考核其年度经营目标,通过合理的人事和薪酬制度,激励和约束分公司总体经营;在分公司车间层面,是分公司检查并考核其成本控制、费用支出、材料耗用、设备管理等日常的公司财务管理目标,同时也要对车间层面制定和预算权责相匹配的劳动人事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依次向下,对于必要的预算控制项目,要落实到相关的个人。
三、会计核算
对分公司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严格进行会计核算和控制。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在总公司,一种是下放到分公司。集中的方式可以使总公司及时掌握所有财务信息,便于总公司财务管理,但却不利于调动分公司的积极性;相反,下放的方式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却有碍于总公司了解详细信息,如果完全下放(即分公司自行设定财务部门和人员),还可能增加总公司的审计成本。所以,如果采取下放的方式核算,则应由总公司向分公司委派财务会计人员,即会计业务下放,而会计人员集中。另外,良好的计算机网络财务系统的建立,将弥补下放核算方式总公司不能充分了解会计信息的不足。
四、审计控制
应建立对分公司的财务审计制度,形成对分公司的审计控制。对分公司的审计控制应包括会计审计和预算审计两个方面。会计审计主要检查会计核算和控制体系,主要是对分公司会计核算体系的合理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和有效性、会计报表的真实性等进行审计,是针对会计系统的审计;预算审计是对分公司预算编制汇总体系的合理性、核算统计系统的完备性、预算执行和考核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的检查和评估,是一种公司财务管理性审计。
建立有效授权控制制度、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以及审计控制制度,将形成对分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这个体系的四个主要方面相互关联,授权制度是组织安排,预算管理是事前控制,会计核算控制是事中和事后控制,审计控制则检查监督整个财务系统。
这个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核心是科学的逐级责权利安排,必须保证各级责、权、利安排的明确、有效。明确就是目标尽可能量化;有效就是权责利对等,监控全面,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备。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模式选择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证,合理配置企业集团资产,发挥集团优势,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企业集团公司对集团内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可分为“集权式”、“分权式”和“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三种。
(一)“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采用本模式的企业集团,财权绝大部分集中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集权式的特点:财务管理决策权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子公司只享有少部分的财务决策权,其人财物及供产销统一由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资本筹集、投资、资产重组、贷款、利润分配、费用开支、工资及奖金分配、财务人员任免等重大财务事项都由母公司统一管理。母公司通常下达生产经营任务,并以直接管理的方式控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子公司只相当于母公司的一个直属分厂或分公司,投资功能完全集中于母公司。
集权式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优点:(1)便于指挥和安排统一的财务政策,降低行政管理成本;(2)有利于母公司发挥财务调控功能,完成集团统一财务目标;(3)有利于发挥母公司财务专家的作用,降低了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4)有利于统一调剂集团资金,保证资金头寸,降低资金成本。集权式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的缺陷:(1)财务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容易挫伤子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抑制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性;(2)高度集权虽能降低或规避子公司某些风险,但决策压力集中于母公司,一旦决策失误,将产生巨大损失。
(二)“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采用本模式的企业集团,子公司拥有充分的财务管理决策权,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以间接管理为主。分权式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在财权上,子公司在资本融入及投出和运用,财务收支费用开支,财务人员选聘和解聘,职工工资福利及奖金等方面均有充分的决策权,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情况做出更大的财务决策;在管理上,母公司不采用指令性计划方式来干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以间接管理为主;在业务上,鼓励子公司积极参与竞争,抢占市场份额;在利益上,母公司往往把利益倾向于子公司,以增强其实力。
财务管理权限集中与分散互为反正,由此产生的利弊也大致相反。分权式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优点;(1)子公司有充分的积极性,决策快捷,易于捕捉商业机会,增加创利机会;(2)减轻母公司的决策压力,减少母公司直接干预的负面效应。分权式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缺陷:(1)难以统一指挥和协调,有的子公司因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甚至损害公司整体利益;(2)弱化母公司财务调控功能,不能及时发现子公司面临的风险和重大问题;(3)难以有效约束经营者,从而造成子公司“内部控制人”问题,挫伤广大职工积极性。
(三)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
绝对的集权和绝对的分权是没有的,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模式强调分权基础上的集权,是一种集资金筹集、运用、回收与分配于一体,参与市场竞争,自下而上的多层决策的集权模式。此模式既能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功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有利于克服过分集权或分权的缺陷,有利于综合集权与分权的优势,是很多企业集团追求的相对理想模式。
(四)选择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三种财务模式各有千秋,企业集团应依据自身状况权衡利弊。一般而言,企业集团选择财务管理模式时应主要考虑股权集中度、子公司性质、集团规模、母公司经营者风格等因素。
二、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选择的现实构想
针对一个具体的企业集团不同财务管理内容,对其财务管理的集权分散程度应加以权衡,进行选择,为解决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选择以及企业集团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找一个突破口。
(一)强有力的集权
1、现金管理。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流转的起点和终点都是现金,其他资产都是资金在流转中的转化形式。因此,现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如何把母子公司分散的现金集中起来,降低现金的持有水平,保证集团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是集团财务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对子公司财务的集中管理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条件。必须加强:
(1)银行账户管理。针对目前企业集团出现的子公司私自在银行开户截留现金的问题,母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开户的控制,子公司在银行开户须经母公司审批,所开账户必须由母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现金预测。为了使现金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克服短期行为,母公司应通过整体预测,对集团以现有资金能做多大的经营规模,需要多大的融资规模可寻求的资金来源等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于财务部门而言,则要随时掌握每一个时期和时点可以运用和必须支付的现金。
(3)筹资管理。母公司在现金预测基础上,研究集团资金来源的构成方式,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子公司所须资金不得擅自向外筹集,而须在集团内部筹集,并由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此项业务,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借助价值规律,实现集团内部资金的有偿使用即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时支付利息。
2、预算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集权管理还体现在,母公司对制定用于指导各子公司的预算拥有最终决定权。母公司根据集团发展规划,提出一定的总目标,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年度预算,上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和平衡各子公司的预算,并汇总编制集团预算。经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子公司,据以指导其经营活动。预算执行过程中,母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偏差,保证预算的完成。
(二)集权与分权的适当结合
1、投资管理。集团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集团投资管理倾向予采用集中管理。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加以集中管理之后,投资管理可以适当分权,即子公司有权制定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项目,但一般占集团投资很小的一部分。有的集团是根据子公司等级来划分投资权限,超过规定限额的投资项目要向母公司提出申请。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并重视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防止出现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规范子公司投资行为。
2、利润分配。母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主体,其利润分配是集团分配的核心内容。母公司可以控股方式形成,对应的是按股份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对母公司而言,子公司所增利润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在母公司,以便满足集团的长远发展需要,同时也要保证子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得到逐步增加,这是集团凝聚力的动力源泉。对于子公司的工资,资金的分配应实行总量控制,建立健全对子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检查和控制制度。子公司要严格按照母公司规定的工资奖金计提原则,在计提工资金额范围内自主分配。
(三)广泛彻底的分权
母子公司财务的集中管理并不排斥子公司的独家核算,而母子公司各自平等独立的法人地位,为财务管理的分权化提供了依据,子公司在母公司审定的决策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自己的生产、销售、投资、分配等享有法定的经营权。子公司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从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一条龙经营。在订立合同、业务购销、资产负债和留存受益的核算上,均体现了子公司应有的独立核算地位;制单、审查、记账和报表系统均由子公司按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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