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设备进口国际招标程序的办理流程

2016-12-11

国际招标指在国际相适应的领域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你对国际招标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招标的相关法律知识。

旧设备进口国际招标程序的办理流程

国际招标是国际贸易中采购货物的一种方式。招标、投标是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招标”是指由买方事先发出通知,对准备采购的货物,公布一定的要求和条件,邀请国外投标人按照一定程序前来承卖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投标人的竞争,争取以较为优惠的条件,订立货物买卖合同。

“投标”是指由卖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人公布的要求和条件,填具投标文件,报出具有竞争性的价格和必要的其他条件,争取中标(即达成交易)的行为。

目前,国际间的政府贷款项目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往往规定借款方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如世界银行贷款规定,每份采购合同金额超过300万美元的,必须采取国际竞争性招标)。

进口设备国际招标工作,目前我国主要由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所属的国际招标公司和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及其下属招标公司承办,企业、银行等有关单位参与组织实施。

办理进口二手设备国际招标的基本程序:

一、二手设备招标申请。即由需要进口二手设备的企业、部门(以下简称“进口单位”)向承办招标业务的我国内机构提出委托招标申请。在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进口二手设备清单;

(2)进口二手设备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3)成套二手设备的工艺流程与要求;

(4)银行贷款或其他落实资金的批准文件。

二、刊登二手设备进口招标通告。我国内承办招标业务的机构,接受进口单位的招标申请后,经过选择,在报上(一般为中国日报(英文版)和人民日报或人民日报海外版)公开刊登招标通告,说明招标的项目、要求、条件和招标须知。如属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招标通告,还要在指定的国外报刊上刊登(如世界银行货款项目的招标通告,需刊登在“联合国开发论坛报”的商业版上)。刊出的“招标通告”可转发给能提供货物的外国驻华机构。

三、二手设备进口投标申请。国外投标人根据“招标通告”决定投标后,向我国内招标机构提出投标申请,填写“资格预选登记表”和“供货一览表”(表格向我国内机构联系提供)。

四、二手设备进口资格预审。我国内招标机构收到国外投标人递交的上述表格后,即可对投标者的基本情况、供应与生产能力、履行合同的信誉和财务等情况进行预审。审查合格后,向国外投标人发出准予参加投标的资格通知书。

五、递交二手设备进口投标文件。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者,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我国内招标机构正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供应商品、交易条件,技术标准、验收方式,保证条件等。

六、二手设备进口开标。招标机构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在评标小组成员、设备需方、投标单位代表参加及法律公证监督下,拆开所有密封投标标单,宣读内容。

七、二手设备进口资格评标。即由我国内招标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标书进行比较,从技术要求和交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定,从中选定中标人。

八、签订二手设备进口供货合同。投标人中标后,与我国内招标机构签订供货合同。从而完成整个招标工作(注:签订供货合同后的手续和正常引进设备的手续相同)。

〖注〗

1.国内企业进行国际性招标时,必须执行我国的法律、法令。

2.投标文件一经发出,即成为一个有效期较长的实盘,在有效期内不能撤销。

3.在进行招标前,企业应将所需引进设备的技术规格和工程设计施工要求等技术资料准备齐全。招标机构以此作为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

4.由招标机构发出的招标通告,我国内生产机电设备的企业同样可以参加投标,并享受一定的优惠。

5.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招标项目,在招标过程中,需向世界银行报核如下几个文件:

招标通告;

资格审查报告;

标书;

评标结果;

签订的供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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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的特点

(1)程序规范。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到签订合同,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则。这些程序和规则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不能随意改变。

(2)编制招标、投标文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据此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从中选出中标人。因此,是否编制招标、投标文件,是区别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征之一。

(3)公开性。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将采购行为置于透明的环境中,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均体现了这一原则:招标人要在指定的报刊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通行,邀请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技术规格,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以及选定中标者的标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这样,招标投标活动补完全置于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可以防止不正当的交易行为。

(4)一次成效。

在一般的交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往往要经过多次谈判后才能成交。招标则不同。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到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就是说,投标人只能一次报价,不能与招标人讨价还价,并以此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基础。以上四要素,基本反映了招标采购的本质,也是判断一项采购活动是否属招标采购的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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