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要求

2016-12-02

有朋友来问了:一般纳税人有什么要求吗?需要注意什么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一般纳税人要求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般纳税人要求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一般纳税人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

一般纳税人特殊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公司想办理一般纳税人有什么要求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开户证明;

(2) 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与银行开户通知单账号一致)及入资单;

(3)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产权单位与租赁单位不一致的,要求产权单位写授权书,私人房屋附购房合同,产权证在办理中的须出具证明);

(4)租房需复印房租发票(未来一年的房租发票或者10万元以上);

(5)外地法人、外地会计附暂住证;

(6)企业购销合同及供货证明贴印花税;

(7)公司员工上4或5险、8人以上、福利部门证明。

说明:

①所有表格上所填写电话要求一律为座机电话和手机电话;

②将法人身份证、其中任意一个股东的身份证、会计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代码章;

③实地核查时要求法人、股东、会计在场;

④打印企业从开业到检查日的银行对账单一式两份,并准备会计账簿和原始凭证;

⑤新办企业3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时限按照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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