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连锁加盟合同范文3篇

2016-12-06

现在的加盟店越来越多,选择加盟某一些已经成熟的品牌,跟着已经成型的品牌和企业文化成长,能够发展的更加茁壮有力。然而在庞大的加盟大军中,真正成功的却少而又少。那是因为没有在加盟时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加盟之初应该制定完整的加盟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减肥连锁加盟合同范文3篇,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减肥连锁加盟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____

签约双方:

甲 方(特许授权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开户行: 帐 号:

乙 方(特许加盟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共同推广及发展健康减肥美体保健事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特许加盟甲方事宜,特签订本特许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特许经营授权

1.1甲方拥有(品牌名)特许经营体系,并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加盟特许经营权。

1.2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认可乙方在天津区域内有偿使用特许标识、(品牌名)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等开展特许经营活动.

2.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 10 年,从_2015_年___月___日起至__2025___年___月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2 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续签合同。

3. 特许经营费用

加盟费: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签署后需要向甲方支付的费用。费用总计为 万元,其中首年加盟费用 万,自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支付管理费用 万元。 支付方式:加盟费,第一次支付费用 万元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次支付加盟费用 万元于合同签订并执行后1个月内支付,先期已支付 万元保证金到时冲作加盟费用;管理费用,按年分次支付,即第二年起每年合同签订日支付 万元管理费用。

4.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4.1 甲方授予乙方在天津区域范围及期限以内使用(品牌名)品牌、商标的使用权。本合同无论以何等原因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作出补偿。

4.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乙方经营场所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4.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 的商标标识。

4.4 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4.5 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使用,如擅自转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5. 商号的使用

甲方不允许乙方将(品牌名)商标用作乙方的商号使用。不允许乙方将(品牌名)用于公司名称注册使用。

6. 加盟资格

6.1 乙方须保证乙方加盟前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中国法律所规定的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并具有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6.2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凡有关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文件,已经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

7. 经营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区域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以及经营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8. 培训培训

8.1 加盟培训: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为乙方提供系统的免费培训计划及课程,以指导和帮助乙方达到甲方的规范和标准,帮助乙方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包括:

1) 经营理念,品牌认知。

2) 经营项目的服务理念,理疗知识,技术实操培训。

3) 产品的功效,以及相关知识

8.2 选择性培训:甲方可向乙方推荐选择性培训课程,并提供培训费用明细,乙方可根据需求。

8.3 受训人员的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到乙方地进行培训,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培训讲师的差旅费、食宿等相关费用。

9.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逐步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等相关事项。

10.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11. 乙方在加盟后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以保证(品牌名)品牌运营的标准,确保甲方品牌商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经营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

13.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有损于品牌形象的事情发生。

14.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 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15.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1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7.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8. 甲方在推出新项目时应及时向乙方进行相应项目的告知及提供项目方案,以便乙方能及时调整经营项目,确保与甲方理念保持高度紧密。

19.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可向甲方提交活动策划方案与甲方进行沟通,甲方有义务给予支持和帮助。

20. 信息披露

20.1 本合同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20.2 甲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0.3 乙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1. 商业秘密的保护

21.1 乙方在其与甲方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 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21.1.1 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乙方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 息。

21.1.2 当甲方传达信息给乙方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确已持有的信息。 21.1.3 由有权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给乙方的信息。

21.2 乙方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 员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合同所列义务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21.3 甲方保证其本人或其下属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外 使用秘密信息。

21.4 按法律规定或事实上控制了乙方或受到乙方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均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21.5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乙方就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22. 产品

除特许产品外,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供若干产品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会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产品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2.1乙方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按规定价格供应及配送;乙方需增加不属甲方供应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22.2乙方向甲方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十五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23. 定价

甲方实施的经营项目定价,以及产品的定价,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相应建议价格,以确保价格规范。

24. 权利保留

24.1 乙方应保护和宣传与甲方知识产权有关的商誉,并代表甲方保持因使用甲方知识产权而额外产生的良好商誉。

24.2 乙方同意,在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标或标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权利、特权和利益,都只应有利于甲方的利益。

24.3 乙方同意,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或要求,否则不会申请注册甲方知识产权,也不会将甲方知识产权用于任何乙方名称或经营品牌。

24.4 乙方不得在未征得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订立合约或其他默示方式直接或间接设定或造成任何使甲方受到约束的任何债务关系。

24.5 如果乙方因使用甲方(品牌名)品牌而导致第三方提出对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及专有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属权益主张,则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为甲方提供进行相关抗辩的所有必要协助及材料。若甲方决定提起诉讼,则乙方应始终提供有关必要协助,并不得擅自进行认赔或和解或进行其他影响甲方利益的任何处置。

25.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六十日内更 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相应加盟费: 25.1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体系;

25.2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 假信息;

25.3 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后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25.4 丧失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5.5 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26.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六十日内更 正,逾期未更正的,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

26.1 因经营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重大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品牌名)品牌的商誉;

26.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给第三方的;

26.3 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26.4 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26.5 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26.6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从而引起被媒体曝光批评、或政府部门处罚、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导致(品牌名)品牌受到伤害的;

26.7 违反本合同规定,将(品牌名)商标用作乙方商号使用或乙方将(品牌名)用于公司名称注册使用。

26.8 其他违反(品牌名)特许经营体系、(品牌名)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及本合同的行为。

27.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的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 _‰支付违约金。接到甲方催交通知后六十天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28. 甲方逾期未提供(品牌名)特许经营体系、(品牌名)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等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加盟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加盟费用 ‰违约金。

29.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如甲方代为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30.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 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31. 合同的终止

31.1 不可抗力

31.1.1 如果甲方和乙方由于其不能控制的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本合同的履行可终止。 不能控制的情况为包括战争、自然灾难、政府行为、社会骚乱。

31.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三天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甲方和乙方国家或地区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方应当尽可能尽快通知另一方。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规定中获益。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31.1.3 如果不可预见的事件持续1个月以上,另一方可通过挂号信回执方式在三天内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31.2 提前终止

31.2.1 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通过挂号信回执方式,不经任何必要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进一步索赔损害赔偿的权利。

31.2.2 当甲乙双方一致认为终止本合同符合双方最大利益时,或当双方商定以其它合作方式合作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1.2.3 当乙方发生被政府部门吊销经营许可情况时,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1.2.4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特许经营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31.2.5 乙方受到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审查、查封等处分、处罚,致使(品牌名)品牌商誉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1.3 破产倒闭

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受破产威胁主张的债务,扣押令、欠税、公司债务、银行账号冻结以及破产、因破产而欠债务、法院监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清盘,甲方或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且不妨碍进一步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32. 企业变更

如果甲方或乙方的企业情况有重要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法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等),变更方应及时将变更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被告知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33.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33.1 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的特许标识、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版权或其他物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上述物品必须在48小时内归还甲方或在甲方现场监督下,就地销毁,并保证不再使用。

33.2 乙方应将届时到期应付的各种费用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3.3 乙方将与甲方特许经营业务无任何利益关系,也不再享有本合同中的各项权利。

34. 商标、特许标识的保护保证

乙方充分了解商标、特许标识系甲方智慧的结晶且甲方拥有合法完全独享的使用权,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非法占有或占用。因此,乙方特此保证:

34.1 当甲方鉴于符合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合同告知,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时,乙方应当立即响应,且无条件执行。

34.2 当甲方鉴于符合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合同告知,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时,乙方仍无视甲方告知,并在书面告知规定期限内没有任何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强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在拆除行动时,受到乙方的阻挠或阻碍,造成人员及财产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

35.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及保证,导致本合同在甲方告知终止后,乙方还在继续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将赔偿因此等继续使用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

36. 争议解决

36.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缔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履行规定的义务,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书面通知,陈述其违约情况,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36.2 如缔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破产、债务问题等原因影响另一方有效营业而导致另一方受损时,则受损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通知发出六十天后生效。

36.3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缔约双方间所发生的应收应付帐,须在合同终止后三十天内结清。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37.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38.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39.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减肥连锁加盟合同范文二:

甲方:XXXX减肥院有限公司

乙方:某xxx...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互利双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充分的协商就乙方加入甲方“XX”系列减肥产品的全国特约加盟店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XX”特约加盟店的基本条件:

1、减肥院面积在80平米以上,床位不得低于四张;

2、有一定的专业减肥产品操作手法和经验;

3、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

4、能积极协助甲方拓展业务,开发市场;

二、甲方确认乙方为“XX”系列产品是某xxx区唯一加盟院;

三、甲方(包括甲方在乙方所在省的办事处)向乙方的供货一律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供货价为全国统一市级代理商供货价格;

四、乙方首批进货三千元即可加盟,同时享受“XX”产品加盟店价的九五折价格支持,如首批进货五千元可享受“XX”产品加盟店价的九折价格支持。

五、合约定金:

乙方需预付约定货款的10%作为合同定金,其余部分须在签订本协议起三天内将款汇往甲方指定帐号。

如未能按时全额补足首批货款,甲方将视乙方违约,从合同订金中扣除50%,其余退还乙方;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反悔或擅自将乙方销售区转给第三方,在退还乙方合同定金的同按其定金的50%赔付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合约定金做为乙方帐户最低浮动金。

六、 如遇产品价格调整,以调整后的新价格通知单为准(见附页价格表)

七、甲方的权利、责任;

1、保证产品的质量,承诺产品绝不含有铅、汞、砷;保证供货及时充足;

2、甲方提供产品三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书;

3、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免费向乙方提供宣传品;

5、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按有关规定退换

6、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营销方案、价格政策,同时对乙方的销售进行监督管理。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1、享有本合同书规定的垄断销售权:

2、乙方保证将通过合法的途径,合法的形式做好“XX”产品的销售工作;大力发展该区内加盟院工作。

3、乙方在经销产品期间,执行好公司规定的统一价格,不可擅自提高销售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也不可低价倾销,损害公司及产品形象;

4、乙方必须保证“XX”产品的良好陈列和货品清洁;

5、保证完成销售任务。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营业证号:

签约日期: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营业证号: 签约日期:

减肥连锁加盟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 厦门XXXX减肥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东路61-65号

电话:0592-5738380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XXXX减肥连锁”专营店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及定义

“XXXX减肥技术支持”“XXXX减肥宣传支持”“XXXX减肥管理支持”: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XXXX减肥连锁”加盟店的经营配合,甲方具有规范性的经营技术、创意性的宣传模式、统一性的管理后台, 是甲方的统一LOGO标示,它与XXXX减肥的服务、经营模式、门头样式、连锁加盟店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专业减肥产品、操作系统、软件程序以及相关运营的,是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XXXX减肥连锁”: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营店。 “XXXX减肥管家”:指称为甲方的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授权加盟店形象”:乙方因使用甲方经营技术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

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自行负责在当地办理营业执照及工商税务,必须合法经营。(注:

甲方标识及形象不代表可以直接营业。)

3.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连锁加盟店的宣传推广、活动策划、技术培训由甲方给予支持,经营决策是连锁加盟店自行判断,店面选址、经营管理由连锁加盟店独立完成,甲方配合市场调研和经验传授。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街/路 号,以“XXXX减肥连锁 分店” 连锁加盟形式进行经营。加盟费、品牌使用费为 元(人民币)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BOOPEXXXX减肥,具体设计图样为 。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规范技术、经营模式,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连锁加盟店。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或诋毁公司经营管理模式;

(2)除为连锁加盟店所经营而向连锁加盟店员工传授“XXXX减肥技术管理培训”等技术指导、经营模式、管家服务,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管理经营的方式方法;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要求进行店面的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进购货单公开给乙方)。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连锁加盟店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XXXX减肥连锁”工作服。

5.XXXX减肥门店的所有广告位将有XXXX减肥总部免费使用。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连锁加盟店经营的减肥产品、装潢产品、精品等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连锁加盟店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以便及时、准确配送。

3.连锁加盟店所需产品应根据乙方和实际需求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发货。

5.甲方运送货物到乙方负责人手上,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即视为交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提供给连锁加盟店经营的相关资料。

2. 免费提供连锁加盟店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 安排进店驻店指导,协助乙方做开业策划。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的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连锁加盟店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径销的产品。

6. 负责连锁加盟店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 免费提供有关的激励、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统一采购后,所提供的产品物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提供的产品物料。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连锁加盟店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连锁加盟店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营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营店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连锁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营店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到第九条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连锁加盟店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连锁加盟店的规范技术、经营理念、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连锁加盟店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15.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会员管理系统,并将会员资料统一由总部后台保存,以免资料丢失,造成乙方损失。

16.所有的商品价格、活动优惠等决策性问题,乙方必须与甲方协商后方可调整,不可私自打折。

17.连锁加盟店自主施工的为洗和减肥项目,其余项目若不够施工条件,均由甲方总部安排场地人员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与其他机构、门店、个人合作。

第十条 开业指导收费标准

1.连锁加盟店开业时,甲方指派人员指导,所产生的管理费、技术培训费、招聘费、宣传推广费等,第一年按照营业额的3%收取,第二年开始按照营业额的2%收取;

2.工装、工号牌费用:冬装150元/件(连体装),夏装50元/件(高档纯棉T恤),前台套装150元/套。工号牌10元/个;

3.客户管理软件:1000元;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连锁加盟店人民币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连锁加盟店的保证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的票据与连锁加盟店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依据,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

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的单位进行销售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

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票据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 加盟费用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省级单店:________万元;省级双店:________万元;省级三店________万元;

(2)市级单店:________万元;市级双店:________万元;市级三店________万元;

(3)县级单店:________万元;县级双店:________万元;县级三店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连锁加盟店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连锁加盟店/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连锁加盟店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并协助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 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连锁加盟店,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连锁加盟店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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