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 2017宪法宣传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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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今年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的全民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桓仁建设的进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关于12.4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篇1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又通过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确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根据省市区、街道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的有关,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12.4”宪法日宣传及“18”法律广场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地点:白玉社区润玉广场
二、参加单位及人员
1、街道相关领导
2、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员单位参加咨询的人员(法宣办、司法所、劳动保障所、计生办、综治办、派出所、安全科、城管科等)
3、社区群众
三、活动内容和议程
广场活动分为法律咨询、法制图板展示
参加法律咨询的有关单位,携带本单位自制图板参与广场法制图板展示。
四、活动准备
1、参加单位安排及通知,由丁洪武负责;
2、“12.4”宪法宣传日宣传展板、宣传横幅、活动会标等准备及制作,由丁洪武负责;
3、活动现场桌椅的提供,由白玉社区负责;
4、现场活动的秩序维护,由玉带派出所负责。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篇2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认真落实省法院下发的《关于在12月4日第二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充分利用今年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的全民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桓仁建设的进程。特制定本院《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桓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4日
四、活动内容:
1.向宪法宣誓,人员为新提职法官及新任审判员。
2.邀请社会公众参观法院。
3.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旁听案件审理。
4.在县法院楼外组织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向群众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在身边》系列图书。
5.在县法院楼外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同时悬挂“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等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庭室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全年绩效考核的重要部分抓紧抓好,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和方案规定,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2、因地制宜,特色鲜明。要结本院特点和社会需求,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努力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创新法制宣传方式,确保法制宣传效果。
3、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
栏、标语横幅、微博等载体发挥好舆论宣传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新闻媒体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和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宣传标语附后)。
(1)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2)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
(3)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法治桓仁建设
(4)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5)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6)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7)学法律 讲权利 讲责任 讲义务
(8)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篇3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人大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一周年。宪法乃九鼎重器,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内涵和权威,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开展法治实践,为深入推进法治嘉禾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重点活动集中在12月4日当天举行。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五、活动内容
(一)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提高宪法权威,实行宣誓制度尤为必要。向宪法宣誓是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在广大民众中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宣誓仪式由县人大常委会具体组织,参加人员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由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的人员,左手手持宪法单行本(小册子),右手握拳举至头顶,面向国旗,在领誓人带领下,宣读国家宪法日誓词。
(二)开展宪法日签名活动。以签名活动为载体,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使宪法理念深入人心。12月4日上午8点在县委和县政府大楼门口开展国家宪法日签名活动,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司法局组织。同时针对广大学生、居民这一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在嘉禾一中、嘉禾五中、珠泉中学、城关中学、九老峰景区入口处开展签名活动,由相关学校、珠泉镇、林业局、团县委和县司法局组织。
(三)党委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在12月4日当天或前后时间,县党委(党组)要组织一次以宪法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活动由县宣传部具体组织,参加学习的人员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领导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10时,由县委法治办、县司法局组织相关单位在人口集中的公共场所开展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分为普法展示区和法律咨询区,普法展示区陈列各类展板,由相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提供内容并制作展板;法律咨询区设置咨询台,组织律师和执法部门的法治工作者在现场为群众宣讲宪法、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五)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讲话以强化全民宪法意识为宗旨,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主讲。通过电视节目这一深受人们喜欢的平台,让宪法精神深深植根于社会,真正渗透到每一个公民的生活之中。
(六)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活动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12.4”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12月4日当天,广泛开展“ 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或一块展板,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各社区采取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宪法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面向居民的法治宣传活动。
(六)媒体法治宣传。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党报、党台、党网等主流媒体要大力宣传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精神。在嘉禾日报、嘉禾电视台开设专版、专栏,播出宪法日宣传专题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把“12•4” 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作为推进地方、部门(单位)法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做好宪法日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12.4”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城乡居民等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
(三)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特点和社会需求,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各单位、各部门开展“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图片及活动总结,请于2017年12月8日前上报县委法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