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方哲学论文

2017-06-14

知识是贯穿于西方哲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就知识的问题有不同的论述。以下是小编整理分享的关于西方哲学论文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

关于西方哲学论文篇一

西方哲学史上关于哲学家对知识的论述

摘要:知识是贯穿于西方哲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就知识的问题有不同的论述。本文按时间的顺序把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对知识的理解进行了系统的阐述;重点介绍了哲学家们如何论述知识的内涵,怎样对知识进行分类,以及如何获得知识和知识的作用等等。

关键词:知识 感觉 经验 理性 来源 分类

早期希腊哲学研究的主要是宇宙的生成和自然的本原等问题,所以这个时期也被称为“自然哲学时期”。在这个时期已经开始对知识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代表人物是巴门尼德。他认为“存在”是唯一的、永恒的、不动的、完满的,作为思想对象的存在,为探寻确定的知识提供了理论基础。希腊哲学以获得关于自然的知识为最高的理想,但是它却仅局限于感性经验的领域。随着希腊哲学的发展,其研究对象和范围从作为整体的宇宙万物扩展到了人和社会,对知识的探索进一步深入也更加完整。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主要有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苏格拉底认为,人的心灵内部已经包含着一些与世界本原相符合的原则,主张首先在心灵中寻找这些内在原则,然后再依照这些原则规定外部世界。他认为这个内在于心灵的原则是德性,并把德性等同于知识,并认为德性就指过好生活或作善事的艺术,使一切技艺中最高尚的技艺。

但是,苏格拉底没有说明这些原则是如何产生的,以及人们如何探寻这些原则。作为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决。他的基本观点是:理念型相是独立于可感事物的存在,否则就不会有确定的知识;灵魂属于永恒的理念序列,否则它就不可能预先具有潜在的、有待揭示的知识。在此基础上,他区分了可感和可知两个领域,对应两个领域的分别是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

在认识的过程中,柏拉图的解释是人们通过幻想形成信念,抛却其中的可感事物就形成了低级知识,再抛去其中的不纯粹因素就形成了理性知识。理性知识是纯粹的知识,理智最终认识的本原就是统摄一切的原则――善。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他的知识观主要包括联系紧密的两大方面内容,其中之一为知识等级,即感觉、记忆、经验、技术到智慧的“五部曲”。所有动物生而具有感觉,有些能从感觉到记忆,有些则不能,因为记忆高于感觉。但动物很少有经验,只有人能从记忆中得到经验。经验形成技术,无经验则诉诸偶然,所以经验算是广义的知识。虽然在实际活动中经验和技术似乎无差别,但严格来说,二者很不相同:经验对应于特殊,技术才对应于普遍;有经验者只知道是什么却不知道原因,有技术者则知道原因,懂得为什么;技术能传授而经验不能,而知与不知的标志就在于能否传授。所以,技术比经验更接近狭义的知识及科学。技术也有不同的种类和等级,有的技术为生活必需,有的只供消磨时间并无实用,这后一种技术更加智慧,因为智慧就是关于某些本原和原因的知识,“智慧”就是“哲学”。哲学作为最高的知识具有三个特征或条件:其一,因好奇而生;其二,因闲暇而生;其三,为自由而生。

亚里士多德的重要贡献是对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分类。他以知识的目的为依据,将所有知识分为三类:理论(思辨)知识、实践知识和创制知识。以知识的对象为依据,将知识分为各门具体科学和哲学。在理论知识中,又以对象的不同再分为三种知识:研究运动而又可分离存在东西的是物理学(自然学);研究不运动但也不分离存在(即在质料中)东西的是数学;研究不运动又可分离存在的东西是第一哲学(即神学),亦即我们所说的“形而上学”。

希腊哲学的纷争不断,最终走向了瓦解,随之兴起的是基督教哲学。基督教哲学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奥古斯丁认为,上帝是真理自身和人类真理的来源。他按照柏拉图主义的思想,把知识对象和知识关系理解为由下到上的等级关系,有形事物、外感觉、内感觉和理性构成了一个由低到高的等级。有形事物被身体感觉所感知,身体感觉不能感知自身。内感觉不但可以感知被身体感觉所感知的有形事物,而且可以感知身体、感觉自身。理性却认识所有这一切,并认识自身。因此,理性拥有严格意义上的知识。所谓“严格意义上的知识”指确定的真理,包括数学命题、逻辑原则和哲学命题。作为基督教哲学的维护者,奥古斯丁把知识的来源归结为上帝,这是必然的,却因此而为后来的经院哲学留下了发展的空间。

当时的学校大部分都在教堂附近或者修道院举办,而教师也多数由教士充当,神学依然是他们感兴趣的学科,基督教哲学因此逐渐发展到了经院哲学。但是,在知识的来源上,经院哲学比早期的基督教哲学走得更远。经院哲学的代表人物托马斯承认知识开始于感觉,感觉是知识的一个来源,但不是唯一来源;人的灵魂的理智活动同样也是知识的一个来源。在感觉与理智关系的问题上,托马斯说,理智的抽象活动不需要一个外在的精神实体的推动,而是在感性活动内部自发产生的。在这个意义上,托马斯已经抛弃了上帝。他认为,在感性活动的想象阶段,事物某些性质在人的思想中与事物的形状相分离,重新组合在一起,这已经是一种抽象,并且这并不完全是感觉所能完成的活动,理智已经潜在地参与其中起作用。想象所抽象的产物虽然脱离了具体的质料,但不能脱离关于形状的印象,因此,想象所能达到的只是可感形式。理智抽象把可感形式中的质料因素,即一切与具体形状、大小有关的印象完全排除,达到对无形的、普遍的形式的认识。从想象的抽象到理智的抽象不仅是从可感形式到纯粹形式,也是理智由潜在到现实的发展过程。

在英国,经院哲学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英国经院哲学的代表人物罗吉尔・培根认为知识的来源有三个:权威、理性和经验。虽然培根承认权威,不过,他认为对于权威只能信仰,而不能通过它们来了解事物。在这个意义上,他实际上抛弃了权威作为知识来源的可能。因此,他明确提出:“获取认识的两种方法,即通过推理和通过实验。”至于经验,他认为有两种:外部经验、内部经验。他关于理性与经验之间关系的阐述是,一方面,认识只有推理是不够的,还要有经验才充分,“没有经验,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充分被认识”。另一方面,自然的经验是不完善的经验,科学家必须掌握进行实验的本领,即以特定的目的和手段进行的科学实验。他认为这种本领高于一切思辨知识和艺术。

随着自然科学的蓬勃发展,经院哲学中因为先天不足而遭到淘汰。因为在知识来源问题上认识迥然不同,各个派别冲突不断加剧,逐渐形成了强调经验的经验论和强调理性的唯理论两大派。

早期经验论的代表人物英国的费兰西斯・培根。他是近代哲学第一个提出经验论的基本原则的哲学家,主张一切知识都来源于经验,同时也看到了感觉经验的局限性,主张将经验与理性结合起来。培根也是第一个自觉地把知识和方法问题当做哲学研究的对象的哲学家,经验归纳法的制订为知识的发展提供了方法论。

霍布斯是培根的后继者。在认识论思想的问题上,他一方面继承了培根的经验论原则,另一方面也受了笛卡尔唯理论的影响。霍布斯比较重视理性认识的作用,在他看来,一切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但是认识它们为什么存在,或者根据什么原因而产生,却是推理的工作。他把理性认识划分为三步:第一步,给概念所表示的事物命名并恰当地使用名称;第二步,把一个名称和另一个名称连接起来组成断言和命题;第三步,把一个命题另一个命题连接起来进行推论,直到得出有关问题所属命题的全部结论,这就是科学知识。在他的方法论中包括了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然而,他毕竟深受经验论的影响,没有认识到理性认识的本质,没有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结合,他在认识论上陷入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矛盾中。

近代哲学的奠基者和唯理论的创始人是笛卡儿。他要求对一切知识采取怀疑的态度,只接受被理性明确认识到真的东西,而且确定了真理的标准,那就是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他明确指出,哲学作为一切知识的基础,必须是从一个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基本原理推演出来的严密的科学体系,演绎法是哲学的根本方法。哲学的基本原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它们必须是明白清晰的,人心在注意思考它们时,一定不能怀疑它们的真理;第二,我们关于别的事物方面所有的知识一定是完全依靠那些原理的,我们虽然可以离开依靠于它们的事物,单独了解那些原理,可是离开那些原理,我们就一定不能知道依靠于它们的那些事物。笛卡尔称这些基本原理为“天赋观念”。“天赋观念”是笛卡尔哲学乃至唯理论哲学的基础。根据观念的来源不同,笛卡尔把观念分为三类:一类是天赋就有的,一类是从外面来的,另一类是我自己制造出来的。对应着三种心理功能,外来的观念依靠感觉;虚构的观念借助想象;而天赋的观念则出于纯粹理智。天赋观念的特点是:首先,它不能来自感官或想象,而是存在于理智中,凭我们理解得来;其次,它必须是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最后,它是普遍有效的,是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是永恒的真理。总之,所有一切不是来自于感觉经验,不是来自主观的虚构,而只能来自纯粹的理性思维的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天赋的。运用普遍怀疑的方法,笛卡儿找到了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知识作为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也就是“我思故我在”。

斯宾诺莎是荷兰著名的唯理论的代表,他把知识分为四类:(1)“传闻知识”,即由传闻或者由某种任意提出的名称或符号得来的知识;(2)“泛泛的经验”,即尚未由理智所规定的经验知识;(3)“推论”,这是由于一件事物的本质从另一件事物推出而得来的知识,这种知识并不必然正确,因为推论有可能出错;(4)“直观”,即纯粹从一件事物的本质来考察一件事物。在后来的著作中,他又将这四类知识归结为三种:第一种是“意见或想象”,包括这种知识是没有确定性的,更不能使我们洞见事物的本质;第二种是“理性知识”,即由推论而得来的知识;第三种是“直观知识”,这是由神的某一属性的客观本质的正确观念出发,进而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正确知识。唯理论者认识到感性认识的局限性,认为科学知识不可能从感性认识获得,要求在理性自身中寻找认识的基本原则和概念,并且坚持这些原则和概念是天赋的。斯宾诺莎继承和发展了笛卡尔的天赋观念,提出了“真观念”的理论。他认为真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经过直观的认识活动而获得的。在“直观”和“推理”的能力是天赋的,我们由此而获得真观念,并且以真观念为前提进而获得了其他的真理。

在唯理论逐渐占据上风的时候,经验论的代表洛克又使得经验论重新与唯理论相抗衡。他是第一个使经验论的认识论理论化、体系化的哲学家。洛克批判了“天赋观念论”,他认为用不着假设天赋观念,实际上,“人们单凭运用他们的自然能力,不必借助于任何天赋的印象,就能够获得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知识;他们不必有任何这样一种原始的概念或原则,就可以得到可靠的知识”。在认识的过程上,洛克解决的办法就是“白板说”。他说:“能力是天赋的,知识是后得的。”人类具有接受感觉、形成观念和知识的“天赋能力”,就可以说明我们知识的来源。假定人的心灵就如同一块“白板”上面原本没有任何标记,后来通过经验便在上面印上了印痕,形成了观念和知识。这也是洛克哲学的基本原则,即“心灵是一张白纸”,“知识源于经验”。

洛克对观念进行了分类。他将观念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简单观念就是由外部事物及其属性直接作用于感官而产生的感觉观念,和心灵对自身心理活动的直接反省而产生的反省观念。复杂观念就是由几个简单的观念所组成的观念。复杂观念又分为三类:样式、实体和关系。在他看来,知识就是理智对于两个观念的契合或矛盾的一种知觉,亦即对于两个观念之间关系的认识。洛克对观念之间的关系、知识的等级、知识的实在性和范围进行了深入的考察。他认为观念之间的关系有四类:1.同和异。理智在认识时的第一个活动就是知觉它的观念,并且在知觉的范围内来认识各个观念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这种活动是必须的,没有它就没有知识和思想。2.关系。即理智对于任何两个观念之间关系的知觉。每个观念都是与自身同一而与其他观念相互排斥的。如果理智不能比较各个观念,知觉它们之间的关系,发现其契合或矛盾,我们就不可能形成任何肯定的知识。3.共存或必然联系。这是关于实体观念的,指的是我们在同一实体中知觉到的共存性或不共存性。4.实在的存在。即理智对于观念符合于现实的实在的认识。洛克认为,知识有三个等级,它们从高到低排列为直观的知识、证明的知识和感觉的知识。在知识的实在性上,洛克强调实在性的标准是观念与事物真相的契合。他认为一切简单观念都是与事物符合一致的,除了实体观念之外,一切复杂观念都是与自身相契合的。通过观念之间的四种关系,洛克判定了知识的范围包括四类:同或异、共存或必然的联系、关系、实在的知识。这样一来,不仅在知识与事物之间隔着观念的帷幕,而且从经验到观念再到知识,认识的范围越来越窄。这就使洛克走向了不可知论。

休莫继承和发展了洛克的学说,成为不可知论的典型代表。他从洛克哲学出发,称“观念”为“知觉”。他认为,知觉是知识的基本要素,包括感觉、情感、情绪、思维等所有意识活动。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印象”,一类是“观念”。两者的差别在于:当它们刺激心灵,进入我们的思维和意志时,它们的强烈程度和生动程度各不相同。进入心灵时最猛的那些知觉,我们称为印象,它包含了所有初次出现的于灵魂中的我们的一切感觉情感和情绪。至于观念,是指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微弱的意象。休谟认为两者只是量的差别。在来源问题上,休谟认为感觉究竟从何而来是不可知的,因而也不再去追究了。休莫认为人类理智的对象可以自然划分为两种,即“观念的关系”和“实际的事情”。与此对应,知识也分为两大类“关于观念的知识”和“关于事实的知识”。关于观念的东西包括几何、代数、三角等数学知识。这类知识只关系到观念自身的关系而于外部事物无关,只要与自身相符合就是真理,因而是必然知识。“关于事实的知识”是或然的知识。这类知识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而经验归根结底是或然的。休谟的怀疑论思想不仅使经验论的理想破灭了,而且也使唯理论的理想陷入了困境。

综上所述,西方哲学史上各派别哲学家对知识都进行了不同层次的研究和探讨。对“什么是知识?如何能够获得知识?如何对知识进行分类等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虽然他们使用的方法不一,结论不同,但是都有着严谨的态度、一以贯之的理论体系。他们的很多观点在现在看来有些过时,但是时至今日,他们的研究思想和方法还在散发着智慧的光芒。他们对待真理的渴求和对自我的严格要求,依然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和榜样。

参考文献:

[1]张祥龙.西方哲学笔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2]张志伟.西方哲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3]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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