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2017-05-13

“人民法官为人民”,用最朴素的话语,展示了人民法官一切司法实践活动的本质属性。你知道坚持司法为民心得体会是什么吗?接下来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坚持司法为民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

坚持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篇【1】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好人民权益是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官为人民”应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全部过程,体现在司法审判的各个环节。实践,只要真正做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各种各样的政策、方法、方式都会奏效;一旦背离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政策、方法、方式一定处处碰壁。“人民法官为人民”是做好法院工作的系统方法论。只有从“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高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群众路线,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坚持狠抓队伍提素质,开展“练兵比武”为人民。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审判执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方面的工作侧重点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今年全年进行网上办公知识培训、档案管理培训、法官心理健康讲座、调研宣传写作培训、安全驾驶技能培训、办案热点难点问题交流点评、法警技能比武、书记员业务竞赛、调解能手评比、执行能手评比等十项业务,以“赛”促学,“逼”着干警向内挖潜,引导干警岗位成才,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高效,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服务人民、服务当事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坚持完善管理抓审判,实施“三案”工程为人民。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人民法官为人民”最终体现在公正高效司法上。履行审判职能抓精品、落实司法为民抓精细、强化规范管理抓精准,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确保始终沿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道路前进。实施“三零三案”工程,即办好“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实现“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高、快、好、省”地审判执行案件,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利,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坚持作风建设树形象,增进群众感情为人民。法官应坚守“中立、慎独”,但不排斥法官有情有义、胸怀爱心,尤其是法官楷模,他们对党、对人民都怀有深厚的感情,心中都有一盏对党、对人民的情愫之灯。法官不应当漠视民间疾苦,而应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开展“走千村、串万户”活动,实施院长带案下访、案件判后回访、敞开大门真诚接待群众上访的“三访”机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解决切身难题。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监督和纠正某些法官身上存在的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教育引导干警把司法导向上的“公正”与“为民”有机统一起来,把工作标准上的“案结”与“事了”有机统一起来,对关乎民生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树立人民法官廉洁高效务实的职业作风。

坚持司法为民保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人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意义重大。要结合山东省政法委统一部署的“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活动,不断满足社会,尤其是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帮助化解金融危机下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发挥派出法庭构建便民诉讼网络的优势,成立“假日流动法庭”,在农忙时节,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当场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坚持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篇【2】

胡-锦-涛总书记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指出:“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司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一环,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防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当前和今后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本质特征。今日的中国朝气蓬勃,正坚定的向法治社会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民心向背,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关乎社会稳定,关乎人民群众利益,关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

就像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的那样: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将相。今天的我们,在人民法院工作,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独立的审判权,也不是为了法官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击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让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当今伟大的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

肖扬院长曾经说过“一心为民’是公正司法的精神支柱,这根支柱一旦倒塌,法官将沦为私利的俘虏,司法将成为违法者的帮凶。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广大-法官应当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不渝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和道德底线。

天视我我民视,天听我我民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我们义无反顾!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一位智者曾经这样说过: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不平凡。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体现着新时期树立崇高社会主义!

坚持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篇【3】

党的XX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强调,要维护人民权益,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如何认真贯彻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关于改善民生、维护民权的精神,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是摆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确立更加鲜明的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司法保障的司法宗旨。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广大法官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司法宗旨是什么、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哪里、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有哪些等一系列问题开展大讨论,以进一步统一司法思想,打牢思想根基,坚持司法为民。要树立大局观念,明确改善民生是全党、全国、各民族、各条战线的共同的重任;要树立大有作为的观念,明确人民法院在保障民生、维护民权中所处的重要地位;要树立一盘棋的观念,明确审理案件是改善民生的一步棋,把改善民生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要树立继往开来从头越的观念,照“镜子”找差距,树立人民法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任重道远的思想。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发扬光大优良的司法作风。作风正,民心顺。人民法官要有亲民爱民的作风,要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视人民利益重如山,甘为人民的孺子牛;要有便民利民的作风,说话办事多为百姓想细一些,想深一些。要耐心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倾听其诉求,把道理讲透彻、把法理讲明白、把矛盾化解彻底;要热心为群众办好事,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送给百姓。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要以满腔热情为人民服务。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强化服务民生的司法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倾听民声,摸清群众对法院工作真实的、具体的期待,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切实解决问题、实现群众期盼的服务民生举措。要继续总结和完善长期积累的就地立案、巡回办案、假日法庭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把司法温暖送到百姓心中。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追求更加和谐的司法效果。民生司法,绝不是一句赶时髦的口号,而是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的使命。各级人民法院要增强民生司法的使命感,按照中央政法委通知精神,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等方面的问题,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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