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法律手抄报内容

2016-12-01

“法制”是我国古代已有之。那么现在很多人都会制作关于法制的手抄报,小编为大家汇总了一些关于法制手抄报的资料和相关内容,大家可作为参考,希望大家能够获得帮助:

初中法律手抄报资料精选

1.因职工本人过失性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1、隐瞒事实真相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安全、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其它企业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3、盗窃公司财物五仟元以上,或玩忽职守、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五万元以上);4、被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拘役等追究刑事责任以及被劳动教养的;5、职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2.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何时修订实施的?

答: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工会的基本职责?

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4.工会各级组织是按照什么原则、如何建立的?

答: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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