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法律手抄报

2016-12-01

“法制”是我国古代已有之。那么现在很多人都会制作关于法制的手抄报,小编为大家汇总了一些关于法制手抄报的资料和相关内容,大家可作为参考,希望大家能够获得帮助:

初一法律手抄报内容

1.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

答: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缴费年限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是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连续工龄是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连续工龄与缴费情况无关,不能作为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但由于历史原因,有的职工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前,按国家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先后在几个不同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分段累加,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能计算缴费年限。

2.什么是法定退休年龄?

答: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3.什么是基本养老金?影响基本养老金高低的因素?

答: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文件发布后改称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支付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影响基本养老金高低的主要因素是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历年缴费工资的高低、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多少,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高低。

4.职工具备哪些条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答;根据原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劳[1998]47号)规定,企业职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⑵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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