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承包合同_林场承包合同模板
自从国营林场承包后,生产形式由集体劳动转变为各家独立经营,分散作业。那么林场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场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林场承包合同范文1
甲方:(转出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转入方)
胡家庙村一组杨明军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合作双盈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方把桃儿山林场流转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流转范围:大沟堰塘以上所有林地(面积1500亩)。
二、流转年限:同林场产权年限( 70年 )。
三、流转方式:
1、甲方明确手续,确证本次流转林权符合国家关于材林、经济林或薪炭林要求。
2、乙方依法享有采伐利用权,林中林木资源的采集利用权、补偿权及其他开发利用权和品种权。
3、场内种植及维修(修路、修房等)由乙方自由安排。
4、进场道路土地由甲方提供(乙方不承担土地赔偿费用)。
5、甲方负责完善上述林地中村民集体流转转让合法手续(以获得权属村委会或村民大会决议为准)。
6、协议生效后,林场内所有苗木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明确宗地范围,树立宗地标志并组织勘验。林场以前合同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废。
四、流转条件:
1、乙方为甲方修泥结碎石路约1.5公里,路宽4米。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更不得向甲方提任何要求。
2、获得政府道路项目资金后,乙方无条件硬化为甲方修泥结碎石路1.5千米为水泥路,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朝阳村村民委员会一份、顾县镇人民政府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年限70年到期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场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_
乙方:___
甲方为营林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以议价的方式,将造林作业发包给乙方进行,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双方议定合同条款如下,以资互为遵守:
第一条 造林作业工程
造林作业包括如下阶段与工序: 第一阶段 清山:劈青,炼山,除杂;
第二阶段 通带、挖穴、回土
第三阶段 栽/补植:栽植,补植;
第四阶段 第一年抚育造林作业采取一次性发包,分阶段验收,分阶段付款方式进行。
第二条 作业地点、作业面积
一、 作业地点: ;造林树种:
二、 各阶段作业费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造林栽植作业GPS测量面积或小班地形图勾绘面积进行最终结算。
三、 乙方应在甲方所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不得越界,且应在合法的前提下作业到边界。如在承包作业过程中,因地方关系或林地状况限制等原因,致使无法作业的地块,经甲方同意后,可从本造林承包范围内剔除。
第三条 开、完工时间
一、 乙方在 年 月 日进场施工,在 年 月 日前全面完成造林工作。
二、 如因纠纷或不可抗力原因致无法如期开、完工,乙方应于原因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视实际情况重新确定开、完工日期;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书面通知,视为上述因素不存在。
第四条 作业规范及单价
本合同所规范的开穴长度、宽度皆为水平长度、宽度。作业规范如下:
一、 清山(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450元/亩计)
1. 劈青
将造林地内杂灌、竹类、杂草、大芒等劈下铺晒,留存高度必须在15公分以下。
2. 炼山
(1) 开辟防火线:防火线宽10--15米,乙方应将防火线内杂灌砍除,留存高度应低于10公分,并将靠外缘3米宽的杂草铲除干净,劈除的杂灌及枯枝落叶等地上杂物须搬离、扫出防火线。
(2) 炼山:防火线开辟完毕,乙方报经甲方及林业部门检查同意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到政府防火部门申报获准炼山后,乙方即应按照政府有关林地防火炼山作业之有关规定在甲方指定范围内炼山。乙方必须谨慎作业,因炼山导致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 除杂:将林地内炼山后 未烧净的杂灌砍除,再集中烧净。
二、挖暗穴、回土、(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100元/亩计)
1、 株行距:2m×3m,110穴/亩; 挖暗穴,挖穴回土同时进行。但要先去掉表面草皮树根,规格:40×40×25m。
2、 将穴上方的表土铲下,敲碎,填回穴内,穴内草根石块捡净,确保表土满穴。
三、栽/补植(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95元/亩计)
1.栽植:
(1) 甲方以每亩实际穴数的苗木供乙方栽补植,乙方在运苗、卸苗、挑苗、放苗、栽植过程应小心看护苗木。
(2) 栽植前,乙方必须将苗木分级,折损苗木、小苗、细苗、分叉苗及病苗不得栽植,必须集中管护,并通知甲方处理。此部分苗木可从供应的苗木数量中扣除。
(3) 栽植时保证苗木根系顺畅,防止窝根,同时将穴土回平,压实整个穴面稍向上坡内倾,减少水土流失。
2.补植:
栽植率必须达100%,栽植后必须随时对死株、病、弱、虫害植株进行补植。栽、补植工序完工后的第15-30天方可验收,验收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
四、 第一年抚育(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205元/亩计)
1、 乙方对承包林地进行至少两次抚育,保证不影响造林树种生长和第二年补植,第一次当年度的6-7月份,第二次当年度的9-10月份,乙方根据造林地树种和杂草生长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山脚杂灌杂草较多地块要求增加一次抚育。
2、 质量要求全劈,将造林地内的杂草、杂灌全部劈掉,留存高度不得高于10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