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库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了能使仓库的出入库账实相符早日实现,制定了出入库管理的补充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出入库管理的补充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仓库出入库的补充管理规定
1.日常操作管理规定:
1.1物料的验收入库:
1.1.1物料到达公司后,仓管员根据公司的采购订单,核对物料的编码,名称,数量,规格是否一致.①如果采购订单上的物料编码与存货标识的物料编码不一致时,则仓管员要上报其主管进行修改采购订单上的编码;②如果供应商送来的实物与采购订单上的物料名称不一致时,仓管员可以拒绝收料③如果供应商送货的数量大于采购订单的订单数量,那么仓管员应以采购订单的数量为准进行收货,如果供应商送货的数量小于采购订单的订单数量,那么仓管员就以实际收到物料的数量为准办理采购入库.
1.1.2. 对于需要地磅过称的物料,要经过采购,财务,仓库,供应商三方一起过磅确认后,才能够办理确认入库的数量.
1.2物料的存放及保管:
1.2.1物料验收入库后,需按不同的类别,特点和用途进行分类存放,对于同一种物料原则上要放在一起,但如果空间不够时,要注明此种物料还有的所存放在什么位置,但存放位置不能超过两个.
1.2.2物料存放后,要在相应的物料上或其旁边的货架上要注明物料的编码,名称,规格及其他必要的相关信息
1.3物料的发放:
1.3.1仓管员发料时,要核对库存物料标识的编码与ERP领料单上的物料编码是否一致,如果不一样时,仓管员可以拒绝发料,生产车间必须修改ERP材料出库单,只有当ERP材料出库单与仓库标识的物料编码一致时发能发料.
1.3.2所有的领料单都必须有领料人签名,同时如果是其他部门领料时,必须有经理以上人员审核签名才有效;如果是生产车间中订单领料,有领料人签名就可以;如果是超领的物料,必须有物控和车间主管签名;如果是调拔领料,必须有车间主管以上审核签名有效.如果领料单手续不全,仓库可拒绝发料.
1.4仓库的记账
1.4.1仓库的记帐也要具有连续性:也就是说仓库帐本上面的月底的结存数=上次的期末数+本期入库数-本期发出数.如果需要盘点时调整,也应办理盘点调整手续,且必须经过财务成本会计批准,然后登记在仓库的帐本上面.仓库的帐上不允许出现负数
1.4.2仓库的帐本不能随便涂改,如果发生记错数字时,应划线更改,并签名确认;
1.4.3仓管员要根据有关的入库单和领料单记帐,严禁私自无单乱记帐
1.4.4仓库的摘要也很重要,不同类型的领料,摘要也应不同,内容要简明,完整,确切
1.5仓库单据的设立及保管:
1.5.1 仓管员根据入库单及领料单的单号进行排序整理,少单或者单据手续不齐全,仓管员要负责,仓管员必须保障仓库的出入库单据完整无缺.
1.5.2.仓库的出入库单据至少保留两年时间,以备查账.
1.5.3.财务中心会不定时对仓库的单据清查并进行移交.
2.ERP单据录入规定:
2.1从供应商采购来的物料,要及时办理入库,原则上当天采购的物料要当天入库,最迟不要超过第二天上午下班前.
2.2.ERP材料出库的领料部门应与实际的领料部门相符.
2.3对于发外的物料,仓库也应打材料出库单,领料部门应为发外的厂商;对于厂内自己生产的物料,还要发外加工的,那么内部生产的物料要先办理ERP入库,然后办理其ERP材料出库.
2.4.生产中A类领料须开ERP材料出库单,生产中发外加工须开ERP材料出库单,生产中B类领料须开ERP调拔单,其他领料须开ERP其他出库单(包括其他部门领料等).
2.5对于厂商赠送的物料,仓管要输其他入库单,并在备注注明厂商赠送字样.
2.6对于外购产品,配件,库存的产品及材料的直接销售,月底由财务成本员汇总发OA给仓储部输单员补输ERP材料出库单
2.7所有生产车间用于生产的ERP材料出库单,A类物料都应有生产订单号产品编码.对于没有生产订单号及产品编码的不能输入ERP单据.
2.8.仓储部输入的材料出库单,采购入库单,其他出库单,其他入库单,调拔单等单据要及时审核算,时间限定为当天的单据必须在当天下班前进行审核;材料出库单中的配比出库不能审核,销售出库单不能审核.
2.9.对于低值易耗品,其入库与发料不应输入ERP,而应开手工单据.
2.10.各部门在领取物料时,可用手工单申请,并写明物料名称,编码,规格型号,数量等,然后根据手工单打ERP材料出库单,仓库根据ERP材料出库单发料.
2.11.由于生产急需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按仓库管理文件执行的,需由制造中心副总以上同意后执行,并且事后及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补充操作.
3.有关处罚规定
3.1如果稽查发现ERP物料的出入库单据上的物料编码,名称与实际的账本或者标签不相符的,且仓管员没有及时要求更正的,那么发现一次,处于5-10元之间的罚款.
3.2.仓管员所管辖的物料比较混乱,且标识不清,标签错误,或者没有标签的物料所占比例超过所管辖物料的1%时,处以10-20元之间的罚款.
3.3.仓管员的手工账没有及时登账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天),时间超过2天及2天以上的处以10-20元之间的罚款.
3.4仓管的有关单据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操作的(2.ERP单据的录入规定),处以10-20元之间的罚款
3.5. 仓管员的有关单据没有按顺序整理好,或者单据有遗失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元以上的罚款.
3.6对仓库的抽查盘点,如果盘点账实不符的数量超过了规定标准的,每次处以10元以上的罚款.
3.7对于违反仓管其他规定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4.此规定于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