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2017-06-22

导语: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父母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拥有宅基地。所以,你不能直接继承你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但是,你可以继承你父母在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房随地走,房地统一”,你继承了父母的房屋,也就自然对该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使权。

城镇户口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一、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

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早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二、农村房屋怎么继承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如下: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按照指定程序办理继承手续并不困难。但是由于时代问题,导致50、60一代人口众多,大多数家庭都有两个以上的子女。当几个人同时享有继承权,且长辈没有遗嘱时,经常会出现兄弟姐妹因为继承财产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有的甚至大打出手,老死不相往来。

出嫁女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首先我们要明确的就是农村的家庭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你结婚后如果户口没迁那就还有承包权,如果户口迁走了就不是本集体经济的农民了,也就没有承包权了。

不过第三十条还有一条规定就是“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也就是说你出嫁了户口迁到男方所在的村,但是男方的村集体没给你分土地那原来的村就不能剥夺你的那份承包地,不论如何只要你还是农村户口就理应获得一份承包地。

关于宅基地继承的问题,首先要清楚的是由于各地实行的条例办法有所不同,很难一概而论,但是通常一个是要看户口的问题,另一个就是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所以通常情况下出嫁的女儿是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不过作为继承人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办理手续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案例分析】:

父亲名下的宅基地儿子能继承吗?

昨日9时至11时,本报与石家庄市司法局联合创立的“百人法律服务团”举行了第66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活动期间,30余名读者通过电话和当面咨询的形式“问法”。

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励锋和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律师尹雷做客本报热线,为读者们一一解疑答惑。

收房遭遇霸王条款延期交房能否索赔

■读者张女士:2010年我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合同约定2011年7月10日交付房屋,逾期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直到今年5月份,开发商才交房,但屋里水电暖等房屋设施没装好,所以我就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给违约金。开发商提醒我仔细看合同,这时我才发现,上面写着“因水电暖引起的逾期交房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现在我该如何维权?

董励锋律师:首先,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开发商逾期交房已构成严重违约,应该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合同中约定的“因水电暖引起的逾期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系格式条款,属于开发商的免责条款,与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承担违约责任”相矛盾,构成合同欺诈,属于无效条款,您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但要注意的是,开发商自2011年7月11日开始违约,两年的诉讼时效也应该从此时算起,现在显然已经超过这个时效。如果您现在需要维权,还应该有开发商曾通知延期交房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曾中断。

父亲生前宅基地 儿子是否能继承

■读者柳先生:我父亲一直在农村生活,我住在县城。父亲名下有两处宅基地,一处是单身的大伯去世后过户到我父亲名下的,另一处是我们家一直住着的。现在父亲去世了,我可以继承他的房子和宅基地吗?

尹雷律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属于您父亲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您不能单独继承您父亲的宅基地,但如果宅基地上有房产(新闻 新房 论坛 微博),您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您父亲的房屋灭失后,您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如果房子以后拆迁,也只有房屋补偿,不会给买宅基地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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