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公告

2017-06-14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回迁安置公告,供大家参考!

回迁安置公告范文一

未央区泘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

兹定于2013年10月15日—10月24日对未央区泘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进行回迁安置。届时,请按照《回迁安置宣传手册》中具体说明,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回迁安置手续。

一、每天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办理地点:

1.安置政策宣传及户型图分布地点:浐灞二路东段西安浐灞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

2.选房地点:浐灞二路东段西安浐灞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三、办理回迁安置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

1.《房屋拆除通知单》;

2.《泘沱村拆迁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单》;

3.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私章;

4.产权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家人经办,经办人除携带1、2、3条所需证件外,还应携带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经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私章。

请相互转告,过时责任自负。

(具体选房时间以回迁安置通知为准)

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泘沱村城改项目回迁安置办公室

20xx年10月13日

回迁安置公告范文二

尊敬的体育场和少年宫片区、市委大院北区和军分区南片区回迁安置户:

位于沂蒙路212号的大院北区还建楼已具备回迁条件,现定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30日集中组织回迁。请各住户根据征收办电话通知的时间(征收办按照单位逐户电话通知),携带户主身份证(户口薄)及身份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到大院北区回迁办公室办理结算及房屋交付手续。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2015年4月份,逾期仍未办理回迁手续的,不予计算超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请各住户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站(网址://www.lyfdc.gov.cn)。

特此公告,并请相互转告

回迁地点:大院北区回迁办公室(桃源大世界南邻)

咨询电话:8325598

体育场和少年宫片区征收改造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市委大院北区和军分区南片区征收改造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二〇xx年四月二十日

回迁安置公告范文三

西安大明宫遗址区联志村的被拆迁人:

兹定于2016年10月17日—12月15日对大明宫遗址区联志村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进行回迁安置。届时,请按照《回迁须知》中具体说明,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回迁安置手续。

一、每天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办公地点:西安市新城区联志路原联志村村委会

三、联系电话:87445997

四、办理回迁安置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原件:

1、《拆迁安置协议》、《安置房屋顺序卡》、购房收款收据。

2、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4张复印件(A4纸)、私章(方章)。

3、产权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家人经办,经办人除携带1、2条所需证件外,还应携带产权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私章。

4、回迁安置工作将按被拆迁人预留的电话进行通知,原联系电话已变更的,请速到回迁安置指挥部重新办理确认登记。

五、为使被拆迁人更全面的了解回迁安置情况,兹定于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进行现场咨询。

请相互转告,过时责任自负。

西安市新城区城改办联志村城中村

改造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

二〇xx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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