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少数民族怒族节日婚俗和宗教信仰
怒族是由早期居于今云南省福贡、贡山的土著与唐代“庐鹿蛮”的一部分发展而来。那你知道怒族有什么风俗习惯吗?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中国少数民族怒族的节日婚俗和宗教信仰。
中国少数民族怒族的节日风俗
怒族传统节日有过年、鲜花节和祭谷神、祭山林节,其中以过年的节日气氛最浓,既隆重又古朴。每到腊月末,家家都要清扫庭院,除净火塘中的余灰,并用松枝装饰门面,地上及炊具餐具、各种器皿铺上一层绿松毛(松树叶),象征去旧迎新。除夕之夜,家家要吃团圆饭。初一凌晨,年轻的小伙子要抢先去井里打吉祥水,并给长辈拜年请安,长辈要拿出酒、油茶、麻花等进行招待。烧好的第一顿饭要先给牛和狗分出一份面饼和肉汤,因牛不吃荤,主人要用手掰开牛的双唇灌进去。过年期间,杀猪宰羊,要相互送礼,邀乡里亲朋好友,共同聚餐,酒菜丰盛,情趣盎然。
每年的农历三月十五日,贡山怒族群众都要欢度盛大的传统节日——鲜花节(又称“仙女节”)。
关于鲜花节的来历,还有一个有趣的传说:“很久以前,怒家山寨有一个勤劳、聪明而又美丽的姑娘阿茸,她不辞艰辛,劈开了高黎贡山,引来了泉水,使常年干旱、荒芜的怒家山寨得到了浇灌,使两岸的岩石变成了沃土,荒山变成了绿野,可是她却被可恶的头人烧死在高黎贡山的山洞里。这一天是农历三月十五日,时值阳春三月,怒江两岸鲜花怒放,怒族人民为了纪念阿茸,便将这一天定为鲜花节,以此来纪念他们崇敬、热爱的阿茸。
节前,先选几个钟乳岩洞作为仙女洞。节日这天一早,怒族群众穿上盛装,带上早已准备好的祭品和野餐,手捧一束束鲜花,前往村寨附近各自选好的溶洞去祭祀,朝拜他们心目中的英雄——“仙女”——阿茸,并举行聚餐和各种娱乐活动。人们边吃边喝、边唱边跳,整个山谷都沉浸在古朴而隆重的节日气氛中。
中国少数民族怒族的婚俗
怒族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怒族的家庭也颇具其本民族的特色。
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正式联姻而由男方请媒人带上酒到女方家中说亲。婚姻最后由父母决定。
云南怒族小伙子姑娘们爱吹口弦,常常在小河边、山坡上,三五成群用小巧玲珑的口弦,交流情感,倾吐对心上人的爱慕。
小伙子和姑娘相爱后,双方背着阿爸、阿妈、长辈,用口弦声相互约会,并互相赠送信物。小伙子送给姑娘自制的口弦,姑娘则送给心上人自绣的花布烟袋。在口弦和烟袋上留有互相知晓的表示双方真挚爱情、永不变心的印记。感情特别深厚的男女青年,还各剪发一束送给对方珍藏,以表示生死与共。
怒族男方在迎亲时,婚礼非常热闹,青年人吹口弦、弹琵琶、跳琵琶舞或锅庄舞,老年人则唱着婚礼歌向新婚夫妇祝福。婚筵是所有礼仪中宴请规模最大的筵席。婚前新郎要带猪肉、米等物去岳父家帮助砍柴和耕地,然后才能举行婚筵,婚筵时不但酒肉要丰盛,场地也要布置一新。届时新郎、新娘要同喝祝婚酒,姑娘们要向他们抛洒面粉,表示吉祥如意。
男子婚后,便在父母住房附近另筑新房,与父母分居,但小家庭在生产生活上仍与父母及整个家族保持共同耕作和相互协助的义务。贡山怒族有男子从妻居住习俗。
中国少数民族怒族的宗教信仰
中国怒族固有的宗教。该族约2.3万人(1982),聚居在云南省怒江僳僳族自治州的碧江、福贡、贡山等县,另有小部分居住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宗教信仰除本族固有宗教崇尚原始崇拜外,也有少数改信藏传佛教、天主教和新教。各氏族名称大多以动物命名,并在氏族起源的传说中,把该动物视为本氏族的祖先,或者视为有特殊关系而加以崇拜,带有图腾崇拜的色彩。如碧江县的“斗霍”氏族,又称“别阿起”,意为“蜂氏族”,传说其祖先“茂英充”,是从天上飞来的一群蜜峰变成的女人所生。“达霍”氏族,又称“拉起”,意为“虎氏族”,传说其祖先是老虎。居住碧江县老母登、普乐、知子罗等地的怒族,传说有六个氏族的祖先分别是蜂、猴、熊、鼠、蛇和鸟。
怒族认为山川树木、风雨雷电等自然物和自然现象都有神灵主宰。人的祸福都来自鬼神。不同地区的崇拜对象和具体内容不尽相同。碧江怒族崇奉天鬼“门多”、山鬼“米枯于”、水鬼“独药于”。福贡县崇奉山神“宽赤”、战神“埋尼”、瘟疫鬼“尼主”、冲犯鬼“褚腊”、天地鬼“冻尼”等。贡山县则信奉山鬼“木里布拉”、水鬼“昂布拉”、路鬼“木胡布拉”、树鬼“穷那底布”等。家里有人患病,要请巫师禳解、招魂。村寨发生偷盗事件无法明辨时,失主与被怀疑对象要请巫师主持“神判”。判法有:①滚汤捞石。以铁锅盛满“三合水”(井水、河水、江水),放入石块,升火烧煮。被疑者为男性,烧柴九捆;女性则烧柴七捆。巫师祷告,双方立誓。然后伸手入锅,各捞一块石头。三日内如果不起泡溃烂,即为清白;如果烫烂,即为罪犯;②烈火拔桩。树立长约二尺的石柱,半埋入土。堆柴于石旁焚烧(烧柴数量如上)。经祷告、立誓后,双手拔石,手不伤者为清白,受伤者为罪犯。他们认为“神判”事关氏族声誉,仪式十分严肃。双方亲友都要到场。清白者恢复名誉并可得牛多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民主与法制的建立,此法已废弃不用。
巫师的称谓各地不一,碧江称“米亚楼”或“禹古苏”;福贡称“尼玛”、“达施”;贡山称“董木萨”或“那木沙”。其主要宗教活动是主持祭祀以及“通神降鬼”和占卜。
怒族的历史
怒族自称“怒苏”(碧江),“誓阿怒”(福贡)和“阿龙”(贡山),是怒江和澜沧江两岸古老的民族之一。他们由早期居于今云南省福贡、贡山的土著与唐代“庐鹿蛮”的一部分发展而来。但各地怒族还保留着自称、本民族语言等特点。怒族地区从八世纪起,先后受云南的南诏、大理政权管辖,元、明以后属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统治。从17世纪开始,怒族除受丽江纳西族木氏土知府所属维西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统治外,还受察瓦龙藏族土干总和喇嘛寺及兰坪菟峨白族罗姓土司的管辖。此外,迁入怒江地区的僳僳族头人也开始强占怒族土地,甚至掠夺怒族人当奴隶。辛亥革命后,1913年在兰坪县的营盘街设立怒俅殖边总局,先后设置菖蒲桶(贡山)行政委员公署及上帕(福贡)、知子罗(碧江)2个殖民公署;1918年,统一改为行政委员公署。1933年,国民党政府又将3个公署改为贡山、福贡、碧江3个设治局,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